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包含哪些种类?

时间:2025-08-26 00:2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一、执行异议之诉法律依据有哪些

提出执行异议是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法院就此作出决定后,如果案外第三人或相关方对该决定持有意见,并且这种意见不涉及原判决或裁定中的实质问题,那么他们需要在收到决定后的十五天内,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是以先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为必要条件的。

执行异议之诉有几种类型,分别是针对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或执行分配方案的异议之诉。

案外人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时,执行对象必须由其享有足以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明确:案外人若想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了要满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存在排除对执行内容履行的事务请求,且该请求与先前判决、裁定无关联性

从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开始计算,有十五天的时间可以提出反对意见。法院在接到提交的诉状后,也会在十五天内做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执行异议之诉不同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提起此类诉讼需遵循特定规则,依据《民诉解释》第三百零六条明确要求,除了要满足《民诉法》一百一十九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另外一些要求

一是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执行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存在明确的针对执行标的后续执行的法律诉求,并且该诉求与先前判决、裁定的主要决定内容没有关联;同时,必须在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裁决文书送达后的十五天之内启动。

二、执行终结裁定书还能再审

执行终结的裁定仍然可以申请重新审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

当事人若觉得生效判决或裁定有误,可向高一级法院请求复查;若涉及众多当事人或双方均为个人万江律师,亦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复查。申请复查期间,原判决裁定仍会继续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再审理由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审理案件时,若关键证明材料当事人因实际困难无法自行获取,可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其协助查找,但若法院未予执行该请求,则构成程序瑕疵。

提出执行不同意见之后,必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司法机关。倘若执行终结裁决已经生效,申请再审则必须具备足以颠覆原裁决理由的凭据,或者能证实原判决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