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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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公布8起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高度关注商业机密维护任务,持续多年推动关键行业反不正当竞争专项监管活动,强化对侵害商业机密违法情形的监管强度,保障公司正当权利。二零二四年,全国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共处理不正当竞争事件一万四千一百八十八宗,当中处理侵害商业机密事件一百四十三宗。现在挑选八宗典型事件予以通报。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锡市亚赛德机床附件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该公司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案情介绍
亚赛德公司法定代表人桑某,此前在另一家无锡机床附件企业(简称权利人)工作过,双方有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和电脑使用准则。根据最高法民事裁决,桑某在职时,利用手机偷拍了相关图纸。另外查明亚赛德企业通过权利方供应者途径取得产品设计图,并且亚赛德企业自建网站部分材料也全部照搬权利方。这些内容全属于权利方的商业机密。
2.法律依据及处罚
亚赛德公司的所作所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内容,按照该法第二十一条的条款,要求亚赛德公司纠正其违规行为,同时考虑到亚赛德公司已经被法院判决向权利人赔偿金额的事实,并参照自由裁量的意见,决定对亚赛德公司处以金额的行政处罚。
3.案情评析
企业核心竞争力在于商业秘密。本案先后涉及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在实地核查时获取的相关证据,有力地协助了权利人在后续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法院最终判决书中确认的事实,同样为实施行政处罚提供了充分依据。案件顺利解决展现了行政措施与司法手段的相互配合,为促进构建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紧密结合的商业秘密保护框架提供了实践参考。
二、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对陈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进行查处
1.案情介绍
陈某某曾任职于某汽车内部控制(深圳)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权利人,他担任过硬件工程师,离职时负责交接工作,期间利用权利人的办公电脑,将已实施保密措施的技术资料,这些资料是为特定客户开发的,他将其打包压缩后上传并发送到个人邮箱,随后又从个人邮箱下载到个人笔记本电脑上当事人接受权利人发起的内部核查,陈某某表示其确实实施了未获授权,私自拷贝了属于权利人机密的技术文档等商业信息,并且自行清除了相关内容。
2.法律依据及处罚
陈某某此前采取的行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内容,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条款,要求陈某某即刻终止其违规行为,同时参照裁量意见,决定对陈某某处以10000元的经济处罚。
3.案情评析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是商业机密,本案中的商业机密是企业针对特定客户投入大量心血研发的关键技术,一旦此类机密遭非法泄露并被他人利用,将使权利方承受无法估量的重大损失。此案的处理向业界表明了侵犯权利必将受到惩处的明确态度,促使公司不断加强技术研究、勇于开拓进取,促进产业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前进,并且提醒公司自身是维护商业机密的第一道屏障,认真做好商业机密的保护工作能够有效避免商业机密外泄。
三、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张某等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1.案情介绍
张某是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权利人)的高级产品总监,与公司签署了保密条款,但张某违反了该条款,在费某某、苏某某的指使和安排下,从权利人的钉钉项目群中获取了关于可调弯导管的技术资料,并将这些资料转发到了微信聊天组中,经专业机构鉴定,权利人的技术资料具有独特性东莞万江律师,不属于公开信息,属于商业机密。到事发为止,没有察觉到张某、费某某、苏某某这三位人员通过运用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来获取收益,因此判定没有获得任何利润。
2.法律依据及处罚
张某的所作所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第九条第二款的内容,费某某与苏某某唆使他人泄露并取得商业机密的行为,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九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该法律第二十一条的条款,要求张某等三人终止其不法行为,同时参照自由裁量意见,对张某、费某某、苏某某分别处以罚款元、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
3.案情评析
企业核心竞争力在于商业秘密,此案表明社交软件正变成商业秘密外泄的新风险源,一方面提醒企业员工“微信群”并非不受法律约束,使用社交软件同样要恪守法律界限;另一方面也促使监管机构深入研究互联网新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推动构建“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创新成果”的市场竞争氛围,对制止借助互联网手段实施的新型侵权活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徽云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该公司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案情介绍
安徽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研发的复合材料螺旋桨固化成型工艺,该工艺具备显著商业价值,同时公司实施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权威评定,确认这项技术属于非公开的技术信息。翟某和袁某作为权利人的前职员,在加入时签署了保密文件,他们都在权利人那里担任过涉及机密的工作岗位,离开权利人后又分别去了安徽云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云翔公司),这家公司前后两位法定代表人分别与翟某、袁某有亲属联系。安徽云翔公司用于制造的产品技术资料,经过法律鉴定单位的确认,和权利人开发的技术流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安徽云翔公司作为第三方,在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掌握有复合材料螺旋桨固化成型工艺技术的离职员工所持有的保密信息。
2.法律依据及处罚
安徽云翔公司的所作所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的内容,按照该法第二十一条的条款,要求安徽云翔公司立刻停止其违规行动,并且对安徽云翔公司处以罚款元的惩戒措施。
3.案情评析
低空产业是中国关键性新兴行业的核心构成部分,此案为安徽省首次审理的该行业技术机密侵权诉讼,不仅保障了权利方的正当权益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还鲜明表达了监管机构全力维护科技创新的决心,此外,也提醒所有商业主体务必依照法规开展业务,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另外,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已对翟某和袁某启动立案程序。
五、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董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1.案情介绍
董某是一名江苏某技术学院的学生,2023年6月,他利用了OSS链接的漏洞,绕过了上海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服务器的身份验证系统,私自从权利人服务器中下载了未公开的游戏项目设计文件,包括人物图像、场景设计等商业机密,非法获利1513.5元。经过鉴定,在董某下载涉案文件的时候,这些文件具有非公知性。此外,权利人借助保密协议、文件加锁等手段已经切实履行了针对涉案文件的保密责任,涉案文件属于权利人的商业机密。根据权利人初步估算,董某的行为给权利人带来了69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36万余元的间接经济损失。
2.法律依据及处罚
董某的所作所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第二款的内容。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条款,要求董某立刻停止其违规行为,同时参照自由裁量意见,决定对董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13.5元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分。
3.案情评析
此案属于典型的以技术手段窃取商业秘密的案件类型,暴露了新兴行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艰巨性。电子侵入行为具有不易察觉的特点,这也揭示了在互联网环境下商业秘密遭遇技术性盗取的严峻形势。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遏制了通过技术方式窃取商业机密的活动,充分展现了监管机构维护企业创新成果、改善营商条件的坚定意志,为促进平台经济与数字产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采取从轻处罚的做法,也反映了监管机构秉持罚当其过、寓教于罚的执法原则,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指导作用。
六、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肖某以及杭州艾葭科技有限公司等机构涉及侵犯商业机密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1.案情介绍
徐某和肖某曾是杭州某公司(简称权利人)的销售主管和业务代表,2024年3月,徐某离开公司后创办了杭州艾葭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艾葭公司),利用不正当方式,比如盗用前同事账号万江律师,登录权利人的ERP系统,窃取并运用系统里的成本资料、订单评估等内容;肖某离职后加入了杭州艾葭公司,并将从前雇主那里获得的报价资料透露给公司,这些信息也被公司实际应用。这些成本数据、订单研究、报价等内容经核实具有非公开性、具备经济利益并实施了必要的保密手段,属于商业机密。
2.法律依据及处罚
杭州艾葭公司实施了违规举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三款的内容,肖某的举动则违背了该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要求,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条款,要求杭州艾葭公司、肖某即刻中止其不法行为,并且针对杭州艾葭公司、肖某各自处以元、元的行政处罚。
3.案情评析
商业机密是企业关键优势的“隐蔽屏障”。本案中的成本资料、订单研究、报价情报等经营资料源于权利方经营积淀,是剖析客户交易倾向、拟定销售策略的必要参考,同时也是权利方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资源。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有力遏制了商业机密的非法侵害,既维护了权利方的正当权益,又促使当事人双方更加注重商业机密的保护,在本地的对外贸易领域中营造了自觉遵守商业机密相关法律的良好风气。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温州欧吉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该公司存在侵犯商业机密的行为
1.案情介绍
欧吉龙公司意图窃取竞争者浙江某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机密,该企业先后引诱权利人公司职员朱某、郑某到本公司工作,郑某凭借在权利人处任职期间了解到的、已实施保密措施的技术参数电子图纸,为欧吉龙公司设计机械图纸,李某、朱某、郑某等人在会议中商议,明确知晓郑某绘制的图纸涉及权利人的技术,却仍然共同选择将属于权利人商业机密的图纸用于欧吉龙公司的生产活动。
2.法律依据及处罚
欧吉龙公司的所作所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的内容,按照该法第二十一条的条款,要求欧吉龙公司即刻停止其违规行为,并对欧吉龙公司处以罚款元的行政惩戒。
3.案情评析
商业机密是企业技术进步的成果,也是其市场竞争地位的基础。欧吉龙公司在本案中,通过吸引对手公司职员“带着机密加入”,利用工作便利非法窃取关键技术,不仅直接损害了企业的重要资源,更是对行业创新体系形成了重大破坏。此案处理,既惩处了公司假借招募之名行窃取商业机密之实的不正当竞争举动,又提醒所有商业主体必须恪守保密责任与合法范围,建立坚固的商业机密保护屏障,同时也能促进市场构建尊重知识财产、提倡独立研发的良好商业环境。
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杨某某等相关方侵犯商业机密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具体情况如下。
1.案情介绍
杨某某得知浙江舟山某螺杆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制造的新式螺杆有很高的市场需要,就联系了权利人公司的包某某,商定了购买商业机密的费用。包某某与同事华某违背了公司员工的保密规定,通过在车间里偷拍等不正当方式拿到了全套图纸,然后通过微信把全套图纸传给了杨某某。这些全套图纸被确认是权利人的商业机密。截至案发,尚未将上述图纸用于生产。
2.法律依据及处罚
杨某某的作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第三款的内容,包某某、华某的作为则违背了该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要求,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条款,要求杨某某、包某某、华某立刻终止其不正当行为,决定对杨某某处以罚款元的行政处分,对包某某、华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和罚款元的行政处分。
3.案情评析
企业的核心机密属于重要的智慧财产和创造佳绩,对于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推动经济进步有显著影响。舟山金塘的螺杆制造是当地关键行业,商品更新换代迅速,行业内部竞争非常尖锐。案件迅速解决,使公司遭受的损失尽可能减少,既保障了公司的正当权利,也警告了公司内部人员和管理者从事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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