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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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上午民事审判团队开展法官讲堂专题培训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民事审判团队
为了准确理解民事诉讼证据的相关规范,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的工作效率,8月15日早上,负责审理民事案件的部门举办了一场“法官授课”活动,目的是进行专题学习。负责案件受理的法官王前,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审判机关针对民事诉讼证据发布的若干具体办法里,涉及证据调查获取和保存、提供证据的时间限制以及证据交流的规定内容。
王前依据审判实际,详尽阐释了有关证明材料的递交、核查及确认的规则,强调在案件受理阶段需设定举证时限,在审理过程中应标准化审判步骤,以此降低程序方面的纠纷,增强诉讼效能。王前针对案件审理中的核心步骤,包括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法庭收集证据、证据审核确认等环节,向法官们讲解了如何增强程序观念,怎样改进司法活动,怎样促使当事人按规范提供证明,怎样严格限制证明材料递交期限,怎样防止因证明存在缺陷造成程序停滞。
与会人员就证明材料递交、意见交流、事实确认、数字信息核实、责任承担划分等操作难题进行深入探讨。他们依据过往审理经历交流体会,针对新类型案件中的证明难题给出应对办法,营造出“研究规则、分析案例、推动应用”的积极风气。
这次学习明确了证据审核的规范,增强了司法人员运用证据原则处理争议的水平。相关人员指出,要将学习收获转化为审判成果,通过精确的证据判断巩固司法公正的基础,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刑事审判团队
为了不断加强对于刑事诉讼流程的深入理解,着力完善审判环节中的具体不足,刑事审判部门组织了关于《刑事诉讼法》中第一审程序内容的学习活动,由法官赵瑞芳负责主讲,审判庭的全部人员依据当前案件处理的经验展开讨论东莞万江律师,秉持持续学习的理念来巩固程序知识,为依照法律标准实施刑事审判工作奠定基础。
会议中,赵瑞芳参照相关法规和权威解释,依据实际判例剖析了文书下达及接收的规范,尤其指出了涉及青少年、民事赔偿等案件,以及调整审判人员组成等特殊情形下需留意的要点,从而细化了执行准则。讨论期间,集体成员就常规事务中的障碍进行探讨,交流了实践经验,并找到了解决棘手问题的方法。
这次学习并非简单回顾,而是进行针对性强化——通过重新梳理程序要点、明确关键环节,既加深了对法律内涵的认识,又找到了改进自身程序不足的有效方法。今后将以此学习为起点,将程序观念融入审判全过程,保证所有案件的处理都能符合法律要求且经得起历史验证。
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精准界定失信与失能被执行人及加强信用重建的指示精神,增强执行人员专业素养,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安排了本年度第五次执行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由党员突击队赵文静担任主讲人,所有执行人员共同参与研讨。
赵文静领着众人仔细研读了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九个着重区分信用不良、能力不足的债务人并加强信用改正的示范案件,还梳理了近些年最高院在此领域实施的关键行动。
从2024年开始,最高审判机关围绕促进经济进步,指导各地司法机关实施对不守信用与无力偿债者的分级处理方案。一方面坚决惩治恶意拖欠债务的情况,另一方面为确实缺乏财产的无力偿债者减轻负担,协助他们摆脱经济压力。各地司法机关迅速响应,运用失信惩罚的缓冲期政策以及信用重建手段,支持积极还款的债务人恢复经济活力。但如今,债务人常采取躲避、躲藏和对抗等方式逃避履行义务的情况相当严重,司法机关必须不断强化执行工作,确保获胜方的正当权利不受侵害。
为了加强“失信”和“失能”的辨别,最高法院公布了九个典型案例,旨在指导全国法院在失信惩罚工作中提高目标明确性、准确性和高效性。这九个案例有三个突出的共同点:首先,明确区分“失信”和“失能”,法院在决定是否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时,需要深入分析案件情况,确认当事人未能履行责任的具体原因,防止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其次要帮助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减轻负担,对有发展潜力但当前遇到阻碍的被执行人采用失信惩罚缓冲期政策万江律师,达成各方的共同利益,第三要严厉打击不良的失信行为,对蓄意藏匿、推卸责任等行为绝不姑息。
这次活动给朔城区法院执行人员明确了方向,让他们今后能清晰分辨失信与失能,并且懂得如何恰当使用信用修复手段。讨论期间,工作人员们谈到,今后要持续提高执行事务的标准化程度和细致度,更加注重友善且文明的执行方式,以便帮助赢得官司的当事人维护自身正当权利,同时改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展现司法机关的积极作用。
监制:李世杰
校审:宋明英
文稿:王前团队、赵瑞芳团队、赵文静
图片: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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