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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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相关事宜说明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为了确保当事人和其委托的律师能够迅速收到法院发送的法律文件,以维护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当事人或其律师必须准确填写这份确认书上的各项信息;如果填写的资料需要修改,必须立刻通知法院;如果未能及时通知变更信息,或者填写的资料存在错误,导致法律文件无法被投递,或者投递过程被延误,那么当事人需要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愿意接受电子送达,人民法院会免费为他们准备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由受送达人的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万江律师执业证号码加上特定后缀构成,即@该邮箱为广东法院诉讼文书送达专用邮箱,这个邮箱不具备其他功能,也不可以删除或修改;一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把这个邮箱当作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来确认,它就可以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程序,用来发送诉讼文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不需要再次进行确认。
当事人个人隐私需加以维护,邮箱账户在启用之际会分配初始登录密钥,同时向当事人或其法律代理人预留的联系电话发送提醒短讯;每次访问邮箱都必须同时提供密钥和验证码,收件人须妥善保管密钥
邮件发出即算文书送达,专用邮箱收到日期就是送达日期,为维护您的诉讼权利,请尽快登录邮箱查看并下载相关文书
关于文书传递的法律条款,请参阅本《确认书》的背面内容,其中包含了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电子邮箱地址、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电号子万江律师的执业证号码以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号码、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邮箱账号和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寄送达联系人联系电话代为确认,我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确认书》中列出的各项告知内容,并同意将当事人口头或诉讼代理人提供的专用电子邮箱地址,设定为接收诉讼文书的正式送达地点,同时也同意将其作为备选的送达地址;我同样同意将邮寄送达地址作为接收诉讼文书以及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最终送达地点,并对此表示确认(请当事人签字),当事人年月日/请原告根据自身情况在相应的选项前打勾
①、我方能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与起诉状所述一致签名及日期
如果原告方所给的被告收文地点和起诉书里写的对不上,请把正确的被告收文地点,还有签名和日期,具体填在下面空白地方被告的收文地点确认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如果经过被告同意,法院可以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确认被告收到的方式送交诉讼文书,不过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能这么送交如果用前述方式送交,就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被告特定系统的日期作为送达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说明万江律师,用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和法院直接送达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三条规定,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收文地点,并填写收文地点确认书当事人要是拒绝提供,法院应当告知他不提供收文地点会带来的不利情况,并且要把这个情况记在笔录里第十一条说明,因为受送达人自己提供的或者确认的收文地点不准确、拒绝提供收文地点、收文地点变动没有及时告诉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没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收到的,就把文书退回的日期当作送达日期受送达人要是能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犯错,就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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