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李铁案二审走向成谜 改判、减刑还是维持原判?

时间:2025-07-29 00:0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李铁#

李铁案件的二审判决会如何?是否有可能减刑?又或者,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更大吗?

若李铁案二审需作出改判,一般存在数种可能情况。其一,一审所确认的涉嫌罪名或涉案金额存在疑点。例如,一审中关于国家队主教练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争议,实则争议不大。因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不仅涵盖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执行公务的人员,以及那些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公务的其他人员。李铁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显著影响,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因此,一审审理时必须极为谨慎。在确定涉案罪名和金额时,必定经过了细致深入的调查和严谨的论证。换句话说,在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定罪和量刑的事实上,通常不会出现足以导致二审改判的失误。这样的失误将严重损害司法机关的声誉。鉴于此,我认为在涉案罪名和金额方面,二审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第二种情况涉及新增的判决依据,比如立功表现,这包括李铁在二审阶段若能揭露他人的犯罪事实并经核实;若能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关键线索并得到证实;若能阻止他人的犯罪行为;若能协助司法机关捕捉其他犯罪嫌疑人;亦或是展现出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利的显著成就。

在第三种情况下,若在之前的诉讼环节未能完全追回所有赃款,那么在二审阶段,李铁及其亲属将主动且大幅度地追加退还赃款。

综上所述,除非遭遇后两种情形,否则,二审通常将维持一审的判决结果。

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一审的判决是否合理?是否还有进一步减轻刑罚的可能?

李铁在一审中被判犯有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五个罪名。在这些罪名中,受贿罪的金额超过三百万,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处罚;行贿罪起刑点为一百万,最低刑罚为三年有期徒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样起刑点为一百万,最低刑罚也是三年有期徒刑;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起刑点为二百万,最低刑罚同样为三年有期徒刑。依据刑法条款,对于一人犯多罪的情况,所确定的执行刑期应在各个刑罚中最高刑期之上,且不超过这些刑罚总和刑期的范围。若有期徒刑的总刑期未满35年,那么其最高刑期不得超过20年。在本案中,一审法院判决的执行刑期为20年,这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最高上限。判决的依据可能是因为未全额退回赃款。然而,社会舆论普遍觉得,鉴于李铁涉案金额巨大以及所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20年的判决显得较为宽松。

3.二审有无可能加刑?会不会改判无期或者死刑?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所确立的不加刑上诉原则,若仅被告方提起上诉,且检察院未提出抗诉,那么在二审阶段将不会对被告进行加刑处理。

4.李铁二审宣判为何时隔这么久,法院会做哪些工作?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明文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设定为两个月。然而,针对那些可能面临死刑判决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提及的四种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在获得高级人民法院的同意后,审理期限可额外延长两个月。若遇有特殊情形需进一步延长期限的,则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该案件系涉及广泛、性质复杂的犯罪案件,二审法院在征询高级人民法院意见后,依法决定延长审限一次。

李铁于2024年12月23日提出了上诉。若被告人通过一审法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需在三天内将上诉状及案卷、证据移交给二审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同级检察院。若被告人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同样需在三天内将上诉状转交给一审法院,再由一审法院转送同级检察院。二审法院在接收上诉材料后,需指派法官,并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审法院需对一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及所适用的法律进行详尽审查,以决定是否进行公开审理。若决定公开审理,需立即通知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检察机关需在一个月内完成查阅,且查阅时间不纳入审理期限。若决定不公开审理,则必须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万江律师,并听取辩护人的观点。

5.李铁何时被被剃光头?李铁后面还要服刑多久?

关于未决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并未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出强制剃光头的具体要求。

关于已定罪的罪犯,《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第十条仅明确了以下几点要求:必须保持个人清洁,要定时进行洗澡、理发、刮胡子、修剪指甲,同时衣物和被褥也需要定期进行更换和清洗。

所以,无论是涉嫌犯罪的人、被控告的人,抑或是已被定罪的罪犯,均不存在强制要求他们剃光头的条例。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到在押者的民族风俗习惯以及便于管理的因素,并在符合法律和情理的前提下,提出适当的要求。

6.之前看守所的时间是否会计算在刑期之内?

羁押期间在看守所的时间将全部计入刑期,依据《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应从判决执行当天开始计算;若在判决执行前已有羁押行为,则羁押每满一日,即可相应扣除刑期一日。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