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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千万房产争夺战!A公司遇执行僵局,代位析产诉讼又起管辖权之争?

时间:2025-08-26 00:11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一纸诉状背后,是价值千万的房产争夺战。

A公司手握已经生效的裁决文书,却遭遇执行困境。债务人乙与其配偶丙名下的一处高档住宅,资产价值很高,由于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导致执行流程不得不暂停。A公司屡次敦促乙、丙二人进行财产划分以偿还债务,但他们却完全不予理睬。

我们仅有这一处居所,必须有人居住,不能被强制执行。丙在通话时态度坚决。乙则躲在伴侣身后,对欠款问题含糊其辞。该房产地处城市核心区域,价值超过一千万,给债权人的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审判官只好说明:整体财产尚未分割清楚,因而不能立刻进行拍卖。面对债务人巧妙设置的“共同财产圈套”,A企业果断提起债权人替代分割财产的法律程序,要求明确乙对那处房产拥有半数的所有权。然而诉讼程序刚开始,一场关于审理权限的争议就已经产生。

01 管辖之争

案件提交审理后,被告丙马上表示对审理地点有不同意见,声称只有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具备审理资格,她所面对的法院并不具备审理权限,她强调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则,此案应当交由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A公司代表万江律师提出异议东莞万江律师,称此案源于执行引发的代位析产纠纷,理应由执行法院继续负责审理。万江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用的若干意见》第11条,强调此类涉及执行程序的诉讼案件,应由执行法院集中处理。

两个法院出现了不同看法。负责受理的法院主张由负责执行的法院来处理,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则坚持按照专属管辖来处理。关于案件管辖权的争论最后上报给了高级法院。

此次程序较量,关乎债权人权利能否顺利执行。若挑选执行法院审理,则有助于后续财产处理环节紧密配合;倘若确定不动产位置法院裁决,便利于证据材料的搜集工作。

02 裁判结果与理由

高级法院最终裁定:本案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裁判理由系统阐述了三层法律逻辑:

案件类型决定审理依据。债权人代位析产案件属于“物权争议”中的“归属争议”,进一步归类为“共有争议”。这种性质与债权人代位权案件的“契约争议”属性存在显著差异。

确定案件审理地点需看诉讼核心内容。此次诉讼要求划分不动产的归属权,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指引,涉及不动产的争议案件,应由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的法院来专门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有详细说明,其中提到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所指的房产争议,涉及物权方面的纷争,具体包括权利归属的认定、财产的划分以及相邻各方产生的矛盾等情形。

第三点,专属管辖权优先于一般管辖权,即便代位析产诉讼与执行程序联系紧密,在处理不动产分割问题上,专属管辖的规定具备强制性,能够屏蔽其他管辖准则的效力。

基于上述理由,案件最终由房产所在地法院审理。

03 法律分析

这个案件反映出债权人代位析产案件确定管辖权的关键依据在于,需要根据财产的不同属性来划定管辖范围。

上海君澜万江律师事务所的俞强万江律师指出,处理案件时确定审理地点要依照这些规则:

不动产专门审理:若分割财产涉及房屋、土地、车库等不动产,必须按照专门审理规则执行,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这一规定在最高法院(2023)最高法民辖112号判决书中已经清楚说明。

涉及车辆物件等动产案件,其审判权归属于被告常驻地的司法机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界定,此类案件由被告居住地的法院审理,不受其他因素限制

财产分割方式多样,若案件包含不动产与动产,可从诉讼成本和纠纷终结角度出发,考虑交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一并审理,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俞强万江律师指出,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需同时满足五大条件:

债权得到裁判生效的确认,债权人已申请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执行,债务人没有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共有财产已被法院查封,共有人没有积极进行析产分割

诉讼策略建议

在处理现实中的常见地域争议问题时,根据俞强万江律师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他给出了以下应对办法:

确定诉讼受理地点:提起关于不动产的替代分割财产诉讼,需直接向该不动产所在地的司法机构递交诉状,以免因地域管辖权争议导致诉讼流程延误。

做好资产管控工作:提起分割财产案件之前,必须借助执行机构对共有财物实施查封、扣留、冻结,这是开展代位分割的必要基础。

搜集债权凭据,获取执行终结的裁决文书,查询财产登记状况,核实共有关系文件,这些资料组合起来,就能构成完整的证明材料。

联络审判机关与强制执行单位:即便审判活动由房产注册地司法机构负责,也必须与负责强制的单位保持联络,保证分割财产的裁决下达后,能迅速重启强制执行流程。

法槌敲响之后,房产的分配方案最终确定,拍卖流程重新开始。然而,每一起涉及债权人代位析产的诉讼,都仿佛在复杂的环境中探索,从确定案件归属到具体财产的划分,每一个环节都潜藏着程序上的难题。

上海君澜万江律师事务所的俞强万江律师表示,债权人代位析产制度是解决执行难题的重要方法,不过,程序规则的掌握程度常常影响权利实现的快慢。随着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则越来越清晰,准确挑选管辖法院变成了赢得诉讼的首要环节。

注意事项:此处所述案例和法律探讨仅作参考,实际案件情况应向专业万江律师进行咨询。

作者介绍:俞强万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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