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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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循法而治守护黄河安澜,两法施行开启新阶段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陕西检察机关“循法而治”办案底气越来越足
“一法一条例”守护黄河安澜
大江滚滚向前,河道曲折多变。黄河,这条长达五千四百六十四里的母亲河,滋养了中华民族,创造了中华文明。陕西省位于黄河中游,境内黄河干流全长七百一十九里,流域面积达到十三万三千平方公里,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使命重大且复杂。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开始实施,同时,《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也于当天生效万江律师,黄河在陕西境内从此迈入依照法规治水、依照法律护水的全新时期。
过去两年间,陕西司法机关从确保法律体系健全迈向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将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作为关键举措,构建了跨区域司法机构集中处理与本土司法机构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协同运作模式,全面运用检察职权,依法处理了众多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社会公益诉讼案件,借助司法力量强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障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循法而治?跨区划检察改革破题
如何守护黄河秀美安澜?
陕西省的跨区域司法机构提出了解决方法,主要依靠创新推动工作,全面协调运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等职责,确保每个案件都处理得又快又好。
推动跨区域检察机制革新,是陕西司法部门为法治助力生态保护所作出的关键尝试。过去两年间,陕西跨区域检察机关严格执行省级检察机关的改革安排,精心培育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示范点,依照法规履行新增加的职责,汇聚各方意见,促进形成黄河流域保护管理一体化格局。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主要负责人、院长王勇这样说道。
西川河发源于黄河的二级支流石川河。2022年深秋,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举报,反映旬邑县一家煤矿企业持续向西川河排放矿井废水。调查发现,该煤矿在2022年违法排放的矿井废水总量高达210万立方米。
该煤矿案件位于两个城市的接壤地带,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引领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与关中平原检察院,联合组建了专项工作组,不受行政区域束缚,共同合作处理区域检察机关发现的乱排污、乱取水、欠交水资源税等一系列情况。借助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公司申请了取水许可,补交了252万元税款,投入5000万元建立了污水排放改线设施,长期难以处理的棘手难题终于得到了处理。
这一案件的成功解决,既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可行借鉴,又对检察机关整体化办案方法的实践以及借助案件促进社会治理起到了标杆示范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渭南鼎信创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逆向工程技术员刘盼对此作出点评。
二零二四年七月,陕西省跨区域司法机构启动支持该省荒地治理及黄河关键区域治理专项行动,并强化环境检察巡视机制。行动期间,司法机构在审理某高速铁路工程在黄河沿岸浅层水储量超限区域违法抽取地下水公益诉讼案件时,运用法律监督方案向同级司法单位通报相似案件线索,相关单位受理后责令补缴水资税费一百一十五万元。
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王文宾表示,近些年,陕西省的跨区域司法机构着重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的检察业务专门化进程,不断深化各司法部门间的协作关系,跨区域司法机构集中处理案件与区域司法机构按地域划分职责的运行模式相互促进,共同作用的工作体系正逐步健全。
韦媛媛作为关中平原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对此感受十分深刻,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黄河得到全面有效保护的法制基础日益稳固,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信心和力量也随之增强。
一体履职?传承延续黄河文脉
水的脉络关联着文化的传承,在中华文明的发展历程中,黄河流域长达三千年之久,一直是中华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核心地带。沿着黄河分布的战国时期魏国长城遗址,总长度超过二百公里,主要散见于渭南、铜川、延安等区域,堪称陕西省境内现存的古老长城遗迹中的佼佼者。
二零二四年十月,陕西省内跨区域司法单位执行“探查历史遗迹 维护文化财产 继承华夏文脉”专项任务期间,察觉到魏长城遗迹维护缺失的情况。因此,省高级人民检察院赋予西安铁路司法分院主导权,联合渭南、延安等区域司法机构成立案件小组,整体协作推进魏长城遗迹的探寻、守护及发扬。
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刘艳容表示,经过调查,魏长城遗址实物部分出现了损毁现象,同时文物周边的景观也受到了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已经向相关单位提交了监督意见,案件的处理工作正在持续进行。
二零二五年三月,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同铜川、渭南、延安三市相关司法单位签订了关于强化战国魏长城遗址陕西部分公益诉讼检察配合的文件,创建了信息通报、证据收集等七个操作流程,以此实现检察力量的协同运作。
到现在为止,省以下两级司法部门考察过长城古迹的地点98个,提交了10起行政诉讼案件,提出了5份检察意见书,将7条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信息移交给了其他区域的司法单位。
二零二二年,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审理王某某等人盗挖古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察觉到“寨子梁”遗址及其附近墓葬群存在保护缺失的情况,迅速发出检察文书,促进黄河流域文化遗产的守护与整体治理。
黄河文明代表华夏民族精神特质,强化黄河文明司法维护,检察机关义不容辞。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王健说明,陕西跨区域检察机关针对盗挖古墓、贩卖文物等犯罪行为,运用“四大检察”协同工作模式,合法保障黄河文明传承不息。
协同共治?书写依法护河新篇
黄河从天际奔腾东流,浩瀚万里汇入心海。黄河保护法实施两年期间,陕西跨区域检察机关运用法律武器,借助创新举措,围绕生态保护,共同谱写了一条依法治河、联合治理的新篇章。
陕西省检察院统筹指挥下,跨区域司法机构与区域司法机构紧密配合,达成司法工作一体化目标,同时,主动参与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大局,与自然资源、水务等相关单位构建合作平台,汇聚工作力量。
拓展黄河流域检察协作网络,深化“跨区域检察合作新模式”试点工作,制定区域检察院内部协作制度三十八项,与新疆、甘肃等省份检察机关达成合作框架六项,同审判机关及政府部门构建联动体系二十七项,与省内十个地级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生态保护协作关系。
此外,应当积极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健全“1+N”社会辅助机制,高效优质地处理与黄河生态相关的案件,促进建立由党委负责领导、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社会组织和民众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
2022年至今,陕西省跨区域司法机构针对黄河流域环境整治工作,排查出187条相关线索,决定受理176宗案件,提交115份司法意见,提起公益诉讼8宗。在这之中,有4个案例被最高级别司法机构选为示范案件,另外8个案例也入选了省级司法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名单。
黄河流域的治理工作,既是需要集中力量突破的难关,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斗争。陕西省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王旭光这样强调,他们将会认真落实黄河流域保护的相关法律以及《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推动不同区域间的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符合陕西省实际情况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新模式,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陕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进程贡献检察机关的才智和努力。
(本报记者孙立昊洋?通讯员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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