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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法院贤儒镇法庭成功调解农业承包纠纷案件,难点何在?

时间:2025-08-24 00:0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最近,敦化市人民法院贤儒镇法庭借助“多种矛盾处理方式”,提前参与处理矛盾,圆满化解了一桩农业租赁争议案件。

案情简介:

徐某某的继母在2009年把其父亲名下的土地过户给了同村村民丁某,过户的期限到2025年12月31日结束,也就是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到了那天就结束了。后来丁某拿到了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在徐某某觉得他的继母当年没有权利处理这块地,要求取消发给丁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还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确认他们2009年做的转让合同是没效的。

徐某某与丁某的纠纷,经过村委会和镇政府的多次调解万江律师,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共识,案件陷入僵局,于是贤儒法庭决定提前介入处理此事,积极探寻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承办法官认识到审理此类案件存在诸多挑战,包括法律适用复杂、事实认定困难、矛盾缓和不易以及判决执行障碍,鉴于此,他认为通过调解方式更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秉承“以调促和、以和促解”的原则,法官遂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调解期间,法官听完双方表达看法后,觉得双方的分歧并非无法解决。于是安排多次调解,从法律道理和人情事理两方面进行说明,促使当事人站在对方角度想问题,向双方清楚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条款,强调丁某的土地承包权利受法律保障。在弄清法律关系后,承办法官还让双方回想过去多年互相帮助的情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最终徐某某表示不再起诉,并对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表示感谢。

土地矛盾绝不能轻视,此类案件直接关系到民众的根本权益,必须秉持为民司法理念,切实解决矛盾问题,主动满足民众司法期待,如此方能让公众体会到公正就在身边。敦化市人民法院的实践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继承与推广,展现了其深入进行纠纷化解工作的具体表现,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也防止了双方关系的恶化,达成了法律成效与社会影响的和谐一致。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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