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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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聚焦:2025年6月19日涉外检察学术研讨会综述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检察日报》 2025年6月19日
促进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推动涉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高质效涉外检察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学术研讨会综述
在当前推进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完善国际法制度已成为支持深度参与国际事务的关键环节。最近,一项以“通过优质涉外检察服务促进高水准对外开放”为主题的学术会议在西安举行,该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和陕西省检察院联合指导,西北政法大学与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共同主办,同时由西北政法大学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以及西北政法大学湾区研究院负责具体执行,众多来自不同高校和司法实践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了此次会议。
推动检校协作提升涉外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
涉外法治事务关联领域宽泛,需要多方协作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厅厅长刘志远强调,此次研讨会旨在执行国家领导人法治理念及中央关于涉外法治体系构建的指示,同时也是检察机关与高校联合攻关、协同进步的具体实践。要最大限度运用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的指导功能,借助其地理位置的有利条件,着力培养涉外司法等学科方向的专业人才,从而更有效地助力“一带一路”的高标准合作,以思想理论的突破支撑国家长远规划,为推进开放型经济体制给予可靠的司法支持。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着重指出,处理国际事务的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法治框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国家领导层针对经济进步和对外交流的深度拓展,确立了这一核心议题。西北政法大学致力于推进国际法领域的学术探索,已经收获了丰硕的学术果实,接下来将重点钻研区域国家检察体制的对比分析,以及国际刑事合作模式的完善工作,致力于建立中国检察学科的特色理论框架,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高水平发展贡献法律保障。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克祯阐述了陕西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国家领导人法治观念和国家领导人外交主张的情况,重点说明了强化涉外检察工作的举措,以及如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他同时指出该院将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协调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指示精神,主动参与涉外法治工作的整体协作,细致做好检察对外事务,完善涉外检察案件处理制度,增进与执法司法机关、外事、商务等单位的合作,深化与高校的交流,彰显检察工作特色,有效运作“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提高涉外检察业务能力,为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更多检察支持。
“以高质效涉外检察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学术研讨会
强化域外取证与域外证据审查认定
域外获取证据对案件侦破工作作用显著。针对当前域外搜集证据时遇到的困难,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冯俊伟建议建立合作式证据搜集机制,融合法律支持、警方协作、自行获取证据以及电子资料规范等多种方式,同时规划了包含实体层面罪名层级、程序层面诉讼流程、证据层面原则标准等内容的境外证据搜集难题的整体应对措施。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步洋洋教授提出看法,应该让刑事诉讼法增加司法协助这一章节,需要建立跨境收集证据的区块链系统,并且设立远程视频收集证据的功能,同时要加入技术性条款,并且参与国际规则的拟定,以此来提高合作的效果。顾妍,担任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涉外检察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建议采取若干措施解决调查取证方面的困难,包括由公安与检察机关共同前往海外收集证据,推进国际层面的执法与司法协作,强化跨国境的调查与取证活动,以及建立公安与检察机关之间的高效联动工作体系。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提出一项提议,旨在建立专门针对特殊案件的取证协助快速通道,此举是为了满足《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中关于设立七天二十四小时电子证据联络点的相关条款,目的是改进跨国取证的工作流程,从而帮助检察机关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浙江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晓霞指出,需要强化检察机关适时介入侦查工作,指导侦查方向,并健全境外搜集证据的方案,同时促进境外搜集证据的程序规范、网络搜集证据的方法、诉讼暂停的制度以及证据审核的规范等相关法规的制定与改进。
审查域外证据时遇到的实际困难,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付玉明提出,应该从三个方面帮助审查认定域外证据,包括完善基础性制度,重点推动跨境法律规范衔接;加强司法实践中的互动交流;努力提升涉外法治人才水平,特别是要注重培养法律翻译人才。广东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管王晖指出,境外刑事证据可归纳为三种途径,分别是官方协作、国内调取、个人提交,境外证据需转化为案件参考,核心在于证据的获取和核实使用。福建省莆田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范志鸿提出看法,认为可以设立合作平台,制定一致的技术规范,改进开销办法,以此三条途径来保障跨国证据的有效性与调查开支的匹配,在互相尊重国家权利与程序公允间找到结合点,为跨国法律合作提供规则参考。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唐珊提出,需要建立跨部门长期合作制度,健全关于跨国数据的相关法规,明确翻译人员的资格要求,设立再次审核和补救程序,对海外证据采取更灵活的采纳原则,加强对电子数据保存载体及其内容真实性的核实。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讲师王亦凡提出,需要考察取证方法是否侵害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并且要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以此为基础,对当前的数据存储模式进行更广泛的说明,目的是构建一个更加高效的跨国证据收集流程。
明晰国际司法合作视野下的法律适用与域外法查明
国际司法协作中的法律实施问题,成为与会学者密切注视的焦点。关于跨国追索资产中的法律挑选难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周振杰教授指出,必须严格遵循请求国境内法的基本准则,这是跨国追索资产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考虑到不同国家司法体系及证据规则的多样性,能否准确进行法律挑选,将直接关系到司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审查机关要彻底调查该行为可能违反的我国及外国法律中的具体罪项,挑选最有可能促成引渡的罪名来提交引渡请求。张祥塍委员依据该院审理的涉外案件积累,论述了跨国司法协作中法律应用的必要性,并针对当前存在的各国法规不同以及跨国证据资格争议、数字时代规范体系更新困境等难题9f9c6041d3e4a6fb5e49b898c0dfcfb5,建议促进国内法规与国际条约的对接,建立专门合作框架,提升检察机关的数字化水平。
域外法律适用是处理跨国案件的关键步骤。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刘倩指出,在刑事案件中,明确法律适用有助于确定案件审理的归属,同时也能对境外证据的采信进行规范。她主张,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域外法律应当被视为无需证明的事实依据,因为其属于法律规范的基本内容。兰迪副教授指出,域外法查明方面存在途径不多、规范不一、协作体系需改进等难题,应当建立多样化的查证途径,明确流程规范,加强检察机关与学校的合作及人才培育,汇集不同学科的力量,为高效完成涉外检察任务奠定稳固基础。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吴瑞珊指出,域外法律信息的查证有多种方法,比如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信息平台,同时还要加强学术机构对各国法律文献库的建设和说明工作。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平静指出,查明外国法律具有多重意义,首先在于确保案件管辖权得到正确运用,防止出现争议,并且能够履行国际承诺;其次在于保障实体法律得到准确实施,避免因各国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不同而引发外交摩擦;此外还必须依据外国法律来评判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提高运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手段办案的意识和能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加强执法司法方面的国际合作”。检察机关在有效打击跨国犯罪活动方面,担当着关键角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张辉,从服务保障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出发,提出看法,检察机关能够通过促进法律体系健全、革新司法实践、拓展国际协作等途径,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促进“一带一路”与自贸区发展,给予坚实的司法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检察院党组另一位重要成员、副检察长贾文宇,就崇左边境区域常见的跨国犯罪活动以及司法合作方面存在的挑战,建议应当强化检察与司法机构的协作团队建设,分步骤开展与关键国家的双边合作尝试,借助当前公安部门已有的合作渠道,逐步达成对跨境犯罪活动进行全程精准打击的目标。湖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冯丽君指出,检察层面的国际合作,对于深入挖掘跨国犯罪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她建议要善于利用我国检察机关的长处,借助诸如挖掘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平台资源之类的多种方式,从而有效打破合作上的障碍。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涉外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郭建安前司法协助外事司司长指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对追诉犯罪和惩处罪犯有重要作用,称其是国家治理的关键部分,也是国际社会合作处理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具有重大意义,并且根据当前国际状况,分析了法律体系不同、地缘政治作用、综合国力限制以及专业能力不足等因素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效果的影响。最高检国际合作局司法协助部门负责人韩弋谈到,我国刑事司法合作案件数量和跨国管理要求之间存在不匹配,针对这个问题,需要运用以国家利益为重心的整体观念,建立检察官和警察在海外收集证据的共同工作方式,开发“协议加实践”的合作模式加以改进,同时加强检察官和学校的联合,造就一批政治态度明确、业务能力强的国际法律专业人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敏剖析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当前状况、面临的难题以及效能增强办法,提议通过建立高效直接联络渠道、促进相关法律体系健全、迅速制定实践操作准则、深度介入国际协商与规章拟定、共同促进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数字化进程、注重涉外检察人才培育等举措,全面提升涉外检察工作水平。刘婵秀担任广东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职期间指出,要增强运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办案的水平,可以尝试三种方式,分别是具体案件实践运用,建立稳定的工作流程,以及深入分析并推广研究效果。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海外利益司法保护
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双如就海外权益维护方面检察机关的职责及未来走向,从全球发展态势角度剖析了我国海外权益所遭遇的困境,指出检察机关需结合国际国内环境,清晰界定自身角色,深化跨国司法合作与信息互通,增强业务能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并优化服务,培育精通涉外法律的专业人才,从而为我国海外权益的维护构筑稳固的法律防线。畅毓茜检察官助理在陕西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表示,检察机关应当承担两项重要职责,一方面要充当涉外法律体系构建者,主动借助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等多元平台机制介入涉外规则创设,以此有效化解“长臂管辖”等难题,另一方面要扮演涉外法律支持者,为拓展国际业务的企业提供域外法律检索、海外法律风险规划等帮助。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讲师张一指出,与我国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彼此在政治和经济层面的联系日益紧密,检察机关能够在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投资布局、协商签约、国内外审批以及投后管理等各个阶段,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保障。
会议回顾部分,西北政法大学湾区研究院的明灿副院长强调,此次研讨聚焦涉外检察事业进步,探讨了建立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同时就长远目标设定、具体实施方法、前沿探索方向以及研究院后续发展蓝图等层面进行了归纳交流。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兼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汪鹏梳理了会议在跨国证据调取、跨国犯罪打击、跨国合作治理等领域的讨论收获,再次强调了“围绕中心,注重实践,院校协作,树立特色”的核心指导思路,指出此次学术探讨的成功举办,为涉外检察工作第一线的司法实践人员以及全国范围内钻研涉外刑事法律制度的专家学者构建了一个专业且深入的对话渠道,达成了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有效交融。
该文作者包含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一位讲师,还包含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一位副主任,此外,还有陕西省乾县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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