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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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困惑:法院查不到被执行人财产为何?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相当一部分申请执行人在处理案件时感到不解:被执行人明明有车可乘,有房可住,既在工作,也有收入,生活优渥,可法院却表示找不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是怎么回事?确实,有些人以为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能立刻查封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其实执行法院的网上查询系统也有查不到被执行人财产的情况,那么哪些财产是网上查询系统查不到的呢?
法院网络系统查询有哪些?能查哪些财产?
我国司法机构运用网络系统执行案件时,会查询并控制被执行者的资产与资料,这些系统包含多种类型,各有特定用途,具体如下:
一、 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
覆盖全国各级法院网络系统,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不动产、车辆、工商注册等众多行业。能够检索到被执行者名下相关财产信息
金融资产方面,需要调查该被执行人在国内重点银行的资金存储情况,包括各类投资产品,以及支付宝和微信的账户信息等。
2.不动产:联网查询房产、土地登记信息。
3.车辆:查询车辆登记信息并可在线查封。
4.证券/保险:查询股票、基金、保单等。
5.工商信息:企业股权、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特点: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协调,实现“一键查询、冻结”。
二、 地方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
合作范畴涉及省级或市级司法单位,与地方相关组织建立联系,以此弥补“总对总”平台的功能欠缺,能够检索以下资产类别:
本地金融机构、住房资金、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缴费等区域性资产记录,部分省份能够监管未录入国家平台的资产,例如某些网络信贷机构。
特点:灵活性高,针对地方需求定制。
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不了哪些财产?
1、只能查本人,查不了家属
司法机构仅能查询债务人个人财产,经由转移至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关联人名下的资产,相关系统无法追踪。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债务人,他们把房产、车辆转移到配偶或子女名下,自身依然过着优渥的生活,只有债权方若能察觉到债务转移的情况,向司法机关递交相关文书,或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行为或认定其无效,这整个过程相当复杂且耗时费力。
2、只能查余额,查不了流水
银行账户里剩余的金额可以查询得到,但是前几年的转账明细完全无法查到。如果欠债的人提前将资金转移出去,等到法院进行核查时,往往已经无法追回那些款项了。
3、外资银行和部分外省的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社查不了
国内主要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等,能够查询,然而汇丰、花旗、渣打等外资银行,以及一些外省的村镇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特别是那些位于偏远地区的,其信息却无法通过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查到。
仅可查询婚姻状况相关档案,无法调取离婚相关文书,包括解除婚姻关系文书,以及财产处置相关文书等
网络系统能检索到婚姻状态变更的官方信息,却无法查阅离婚协议书以及资产分配方案的内容。针对那些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幌子逃避债务的人,司法机构的相关网络平台仅能确认离婚手续的办理,而其实际的财产状况可能已经发生了转移。
只能查询当前被强制执行者名下拥有的房产和车辆,无法查询到该执行人已经转手并完成过户手续的房产和车辆等资产
不动产登记处以及车辆管理部门,仅能检索到查询时刻登记在被执行者个人名下的房产或车辆信息,一旦这些资产已经过户给他人,就无从查证。
本地房产车辆信息可以查询,异地被执行人的资产无法检索,跨省财产查封冻结存在困难
广州的司法机构无法查询北京不动产,也无法处置上海机动车辆,即便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在外地的房产与车辆信息,执行单位仍需请求当地司法机关协助,但若被执行人知晓有强制执行程序,往往在委托请求发出前便已处理掉相关房产与车辆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7、微信中的零钱能冻结,但零钱通、余额宝却冻不了
微信账户里的余额可以冻结,但零钱通中的投资资金无法冻结。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可以被冻结,但余额宝里的资金也无法冻结。一旦某些债务人将资金转入理财账户,司法机关往往无法进行处置。
只能查询到已经完成登记的房产信息,无法查询到未进行登记手续的房产,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和农户自建的房屋
现实生活中,存在部分被执行人购置了小产权房万江律师,或者在农村建造了私宅,不过因为欠缺登记手续,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无法查询到这些房产
目前只能查询到经过官方注册备案的出资人信息,而那些没有公开身份的真正所有者,其财产份额状况是无法查知的
因此,在现实层面,部分企业的最终负责人会利用其他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来执行公司注册手续。
10、被执行人购买的私募基金产品,查不到的
法院查控系统查不到申请执行人该怎么办?
追求利益规避风险是人类天性,当面临强制执行程序时,不少债务人会竭尽所能让自己的财产状况变得无法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或申请执行人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防止此类情形发生呢?
1、申请诉前或诉讼保全;
2、通过现场走访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3、委托万江律师向法院申请万江律师调查令查询财产线索;
4、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
结语
办理案件存在困难是司法系统面临的难题,也是公众对司法工作不满的主要原因,许多民众将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比作没有实际效力的凭证,针对这一现象,我认为被执行人资产及其信息的查找是最核心的症结,倘若司法机关或申请人及其代表能够借助法院的立案文书,就能在那些常规的网络查询平台无法查到的环节,发现那些确实存在的被执行人资产或相关信息,并且依法严厉打击故意藏匿、转移资产的行为,这样执行工作或许就能顺利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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