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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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整治随意取名乱象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近期,部分医院借助不雅字眼、褒义词汇等暗示治疗效果的诊疗室招牌,已对病患造成误导,为此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医疗机构诊疗室牌匾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在确定诊疗室名称时,务必遵循合法合规、科学严谨、明白无误的标准。《通知》提出,门诊的叫法必须和提供的服务项目一致,不能选那些有损社会好风尚、不遵守公共道德、故意搞特殊、容易让民众担忧和讨论的名称。各医院需要把自家的门诊开设和命名状况全部检查一遍,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地方立刻纠正。
某些区域,诊所随意命名已变得十分常见,先前已有地区启动专项治理行动。例如贵州省今年三月公布《关于进一步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通知》,重点针对民营医院诊所命名提出规范化标准,旨在纠正部分单位使用“国际医疗中心”“皇家妇产医院”等称谓进行自我包装的情况。这种取名手法表面上看起来能提高格调,实际上却让人分不清医疗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水准,并且相当明显地存在虚假宣传,导致病人无法根据名称判断该机构的真实能力。
全国整体观察,门诊命名问题远比想象中复杂得多。部分机构借助谐音取巧,把“泌尿”改成“秘尿”,以此暗示专治私密性病症;还有些叫法,比如“面部红血丝门诊”,虽然听起来亲切,但表述并不科学,容易让人产生歧义。部分名称借助形容词层叠,或采用“神效”“立竿见影”这类字眼虚张声势;还有的干脆盗用著名医院的名字,诸如“同仁同健”“华岳诊疗”之类的仿冒招牌,使病患产生这些诊所与权威医疗单位有渊源的错觉。这些古怪的叫法通常打着革新的旗号,其实是在制造认知障碍,把病人弄得晕头转向。
医疗服务的首要接触点,就是门诊部,它的称谓理应具备传达内容的基本作用。一个标准化的称号,既能明确标示出看诊的领域,例如称作“心脏血管病科诊疗室”,也能真实说明所提供的专门服务,比如命名为“糖尿病专科诊疗室”。假如称谓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不一致,轻微的情况会造成病人选错挂号单、误入错误科室,严重的情况则有可能造成病情的耽搁和治疗的延误。老年群体等特殊人群,面对名称复杂或容易混淆的标识,会感到就医困难,这种情况如同人为制造了阻碍。因此,统一门诊名称是非常紧迫的需要。
必须认识到,那些古怪的称谓常常掩盖着不合规的操作,所以不仅要调整诊所的叫法,还要约束具体的诊疗活动,必须把名称的确认和诊疗项目的登记联合起来,保证名称和提供的服务完全吻合,同时要设立医疗单位信息公布窗口,持续更新诊所的名称、服务项目以及处理结果,还要为病人提供方便的监督途径,把名称不合适列为重点申诉事项。必须严格约束医疗活动,同时确保医院名称与实际服务内容一致,这样才能彻底消除门诊命名上的混乱情况。
门诊服务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看病最便捷的途径。一个命名清晰的门诊,能帮助患者迅速确定目标科室,避免不必要的周折;能确保诊疗信息公开透明,防止因沟通不畅引发的医疗争议;更能促使医疗机构注重内涵发展,以实际服务能力而非表面宣传来获取患者认可。规范门诊的称谓,表面上看只是文字调整,实际上却是营造公正、公开、便捷医疗生态的关键举措。(唐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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