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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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习俗渊源及问题:宁夏银川中院发布高额彩礼白皮书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彩礼起源于我国传统婚嫁习俗中的“六礼”,其中承载着两家对美满家庭的深切期盼。然而,在部分区域,高额彩礼、攀比之风、奢侈浪费等不良婚俗依然盛行,以彩礼为名索要巨额财物,违背了彩礼的真正含义和给付彩礼的初衷。随着婚约的解除,因彩礼退还问题引发的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和整治高额彩礼问题的白皮书》。该白皮书详尽地阐述了自2022年起所审理的涉及高额彩礼纠纷的案件情况,同时公布了多个“推进移风易俗、整治高额彩礼”的典型案例。银川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向《法治日报》的记者透露,自2024年4月起,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我区全面推行了针对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即“建设文明乡风专项治理”。在此背景下,银川两级法院深入研究了因婚姻彩礼支付所涉及的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进而提出了旨在促进婚姻家庭和谐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治理建议。同时,法院还发布了涉及彩礼纠纷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在规范、评价、教育和引导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达到了“办理一个案件,治理一片区域”的积极社会效应。
漫画:高岳
交付彩礼之后悔婚
赠与财物应予返还
2020年8月,原告杨某通过他人介绍与被告白某某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在此期间,杨某的父亲为白某某购置了金饰,总计花费41270元,并购买了衣物,花费2235元。2021年10月,两家人共同举行了定亲仪式,杨家向白家支付了彩礼,金额高达30万元。
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因购置房产的问题产生了分歧,自此便不再共同居住。杨某原告表示,她曾多次恳请被告一同前往民政部门完成婚姻登记,但被告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并故意回避不见,甚至还将原告的所有联系方式彻底删除。鉴于原告家庭的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她为了支付给被告的彩礼,不得不一边向银行申请贷款,一边向亲朋好友借款,时至今日,债务仍未完全清偿。原告的家庭遭受了被告不当行为的严重影响,经济压力巨大,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包括彩礼在内的共计36.7万元以上的各项费用。
法院审理后判定,在订婚期间,男女双方互赠的巨额财物是基于结婚这一最终目标的附条件赠与举动,若双方最终解除婚约或未完成婚姻登记,那么所设定的条件未达成,赠与行为便未正式生效。因此,在解除婚约的过程中,若一方收受了另一方的赠与财物,则应当将这些财物归还。基于此,法院裁决要求被告白某某退还原告彩礼二十五万元整,金饰费用四万一千元整,以及通过微信转账的一万八千五百元整。
承办法官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婚姻中索取财物是被严格禁止的。在司法操作中,若有人将索要财物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或者将高额彩礼视为婚姻登记的关键因素,且双方之间缺乏明显的感情基础,则可视为没有结婚的意愿。这种行为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所收彩礼应当予以退还。在本案中,原告杨某与被告白某某依照传统习俗筹备了婚事。在被告白某某收取了男方彩礼三十万元之后,他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让原告杨某购买房屋。然而,由于原告杨某的经济条件有限,未能完成购买房屋的承诺。因此,被告白某某以这一理由拒绝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尽管双方有过共同居住的经历,然而他们共同生活的时长并不长。被告白某某提出以获取高额彩礼为前提,并要求男方购买车辆、房屋等作为登记结婚的必要条件,据此可以判断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并推测其并无结婚的意向。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法院仅对此彩礼返还的争议进行处理。
登记三个月即离婚
过高彩礼部分退还
于某某与马某于2023年1月正式步入婚姻殿堂。在婚礼上,于某某向马某赠送彩礼共计26万元,而马某则回赠了3万元作为礼物。2023年5月,于某某以夫妻关系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8月,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拒绝了于某某的所有诉讼要求。随后,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离婚,并索要彩礼及其他金银首饰款项共计28万元。
法院审理指出,高额彩礼的给予若超出常规经济能力,则违背了爱情的根本和婚姻的真谛,导致婚姻关系演变为物质交易,这不仅给彩礼的提供者带来了经济负担,也破坏了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在本案中,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仅三个月,彩礼的目的尚未完全达成。而且,双方尚未生育子女,彩礼提供方并无明显过错。2021年,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的原告与被告的居住地,居民的人均年收入未达到15000元人民币。在该案件中,彩礼的金额已经超过了当地居民人均年收入的十倍,因此可以认定彩礼金额明显偏高。因彩礼支付导致借贷金额巨大,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法院在考虑给付方所在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的经济条件以及当地的习俗等多方面因素后,做出了判决,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马某需退还彩礼20万元,并对原告于某某的其他诉讼要求予以驳回。该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承办法官向记者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彩礼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明确指出,若双方已经完成结婚登记并开始共同生活,在离婚时若有一方要求退还依照习俗所给予的彩礼,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批准。然而,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且彩礼金额过高,法院将依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嫁妆状况,结合彩礼金额、共同生活经历以及双方过失等实际情况,参照当地风俗,判定是否应予退还以及退还的具体比例。在判断彩礼金额是否过高时,法院需全面考虑彩礼提供方所在地的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提供方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习俗等因素。基于此,考虑到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两人的婚姻时长、共同生活的状态以及婚后的彩礼支出等因素,法院所做出的裁决有效地协调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使得双方当事人均对判决表示满意,并停止了上诉。
离婚双方举证析财
折算退还部分彩礼
杨某某与马某于2023年1月完成了婚姻登记。同年7月,两人之间出现了矛盾,马某选择报警处理,此后双方便开始了分居生活。杨某某提出,在结婚时曾向马某支付彩礼共计12万元,并为其购置了110克黄金首饰;马某承认在婚礼上收到了11万元的彩礼和110克黄金首饰,然而这些首饰目前仍由杨某某保管。马某辩称,他已为杨某某购置一枚价值9100元的金戒指,并额外赠送了总价值1.5万元的物品作为嫁妆;杨某某则承认马某赠送的四件套、被褥、装饰品、电动车、电冰箱以及那枚金戒指,同时她声称目前家中仅剩价值4800元的电冰箱和9100元的金戒指。
在案件审理阶段,原被告双方均达成共识,愿意结束婚姻关系。对于原告杨某某提出的被告马某应退还12万元彩礼及110克黄金首饰的要求,原告未能证明彩礼确数为12万元且黄金首饰目前存于被告马某处,因此,法院根据被告认可的实际彩礼金额11万元,对其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进行了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告马某未能提供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据来证明其陪嫁物品的价值,再考虑到电动车目前仍由被告马某保管,因此对陪嫁物品的价值进行估算,定为1.5万元。综合考量原告与被告共同居住的时长以及嫁妆物品的经济价值,依据财产使用便捷性的原则东莞万江律师,除电动车之外,其他嫁妆物品均判定归原告杨某某所有。同时,法院经过审慎考虑,决定被告马某需向原告杨某某退还彩礼金额共计7.4万元。
承办法官指出,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彩礼退还的金额问题,他综合考虑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长度、彩礼的实际用途以及被告所带来嫁妆的情况。同时,他还对双方在诉讼中提出的关于财产主张的部分,明确了举证责任应归属相应的当事人。至于那些有证据支持但价值难以确定的财产,裁判时需依据日常生活经验,确保判断在公众普遍认知的合理范围内。
家暴导致婚后闪离
视归责可少还彩礼
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3月通过他人介绍相识,随后迅速步入婚姻殿堂。然而,不久后,两人因家庭日常小事产生争执,矛盾逐渐加剧,甚至达到了派出所介入的程度,向被告发放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进入2024年1月,原告以夫妻关系破裂为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并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被告接受了离婚的提议,然而,他坚持要求原告退还当初结婚时支付的彩礼金额,共计10万元,以及价值超过4.2万元的首饰。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定,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数额巨大的彩礼用于婚事,然而由于两人共同生活的时长不长,被告对原告进行了暴力打击,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损害。被告的施暴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关键因素,据此,法院裁定同意原被告离婚,并要求原告退还彩礼4万元,同时被告需赔偿原告1万元的经济损失。
审理法官指出,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且彩礼金额过大导致对方家庭陷入困境,法院将依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嫁妆状况,全面考量彩礼金额、共同生活经历、生育状况、双方过错等因素,同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来决定是否应当退还彩礼及退还的具体比例。在涉及登记结婚后因离婚而提出彩礼退还的案件中,对于退还金额的确定,除了要关注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长,还需综合考虑离婚双方的责任归属问题。如果离婚的责任可以归咎于一方,那么在退还彩礼时可以不退还或仅退还部分。在本案中,由于双方是在“闪婚”后离婚,且被告的家暴行为是导致离婚的关键原因,因此在处理彩礼退还问题时,这一因素应被重点考虑。
法规集市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包办婚姻、婚姻买卖以及任何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同时,也明确禁止利用婚姻关系索要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彩礼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具体条款。
第五条 双方已完成婚姻登记并共同居住,若在离婚过程中,一方要求退还依照传统习俗所给予的彩礼,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批准。然而,若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且彩礼金额较大,法院将依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嫁妆状况,全面考虑彩礼金额、共同生活经历以及双方的过错等因素,结合当地的习俗,来决定是否应当退还彩礼以及退还的具体比例。
法院在判断彩礼金额是否超标时,需全面考量彩礼提供地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提供方家庭的财务状况以及当地的习俗等多重因素。
第六条 若双方虽未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却已同居生活,其中一方要求退还依照传统习俗所给予的彩礼万江律师,法院需依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嫁妆状况,全面考量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长、生育子女的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当地的习俗,来决定是否应当退还彩礼以及退还的具体数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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