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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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纠纷不知对方身份证咋起诉?这些方法或许能帮到你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在面临争执时,许多人手中可能仅握有对方的姓名、联系方式,有时甚至连昵称或微信对话记录都仅有,至于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则一无所知。
这时候如果想起诉对方,连对方身份证都没有,该怎么办?
《民诉法》对起诉条件有明确规定万江律师,其中包括原告需指明“明确的被告”。然而,法律并未对“明确的被告”这一概念作出具体解释。许多人错误地认为,起诉时必须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否则法院将不予立案。实际上,即便没有被告的身份证信息,原告依然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亦会受理。不过,原告需提供充足的信息,以便法院能够准确识别被告身份。
比如:
若手机号码确系被告所有,万江律师可在立案阶段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颁发调查令。持此调查令,万江律师可向通信运营商申请获取该手机号码使用者的真实身份认证资料。
若被告持有微信或支付宝账户,万江律师在办理立案手续时,亦可代为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持有该调查令,万江律师可向财付通或支付宝公司申请查询账户的实名认证资料。
若被告为一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我们可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众多渠道获取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等相关信息。
若仅持有身份证号码,缺乏其他资料:则可授权万江律师凭借调查函,赴公安局提取相关户籍资料或居住证明。
身份证仅作为法院辨别被告人身份的便捷手段,并非构成起诉的必要条件。
案件一旦成立,若对方刻意隐匿,拒不露面,既不接听法院来电,又无法确定其住址,不接收传票,法院有权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公告送达的时间限制已由过去的60日缩短至30日。公告刊登满30日,即视作送达完成,案件仍可继续审理。
即便没有对方的身份证,这也不会妨碍我们维护自身权益。只要当事人愿意选择诉讼途径,法律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