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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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属于证据分类之一,其种类有哪些及审查需注意啥?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书证是证据类型之一,且在实务操作中应用频率较高。它通常指的是用以证实特定法律事实的书面材料。书证内部亦存在多种细分类别。那么,书证的种类究竟有哪些?在审查和判断书证时,又有哪些要点需要关注?律霸小编将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为您逐一解析。
一、书证的种类包括哪些
书证系指以文字、符号或图形等形式呈现的证据。在交通事故案例中,诸如医疗费用的收据、双方自行协商形成的调解文件等,均属此类证据。具体而言,书证可细分为以下几类:
1、文字书证:指以文字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书证。
图形书证,即通过图形形式展现的资料,用以证实与案件相关的具体情形。
3、符号书证:指以符号作为内容来证明案件有关情形的书证。
二、审查判断书证要注意什么
在审查判断过程中,需针对书证的具体特性,有针对性地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书证仿佛是刑场上的证据,其制作主体是关键。在审查书证时,我们首先要关注其类型,通常来说,由国家机关、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所制作的书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较高,如有疑问,还可向原制作单位进行核实。而对于以个人名义制作的私人文书,则需要查明制作人的身份,并询问制作人或见证人,以了解其制作背景和过程。
书籍的原始性需核实,是否系伪造或篡改所成。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所搜集和提取的书籍证据应为原始件,若确实难以获取原件,方可使用副本或复制件。然而,副本或复制件必须经过与原件的核对确认无误,或者经过鉴定确认其真实性,方能具备与原件相当的证明效力。为确保书籍证据的真实性,判断其是否为原始文件,是否存在伪造或篡改的可能性,除了向见证者和制作者进行咨询,在需要的情况下,还可进行相应的鉴定工作。
书证所记录的信息及其所蕴含的意义。书证通过所记载的内容来证实待证明的事实。因此,必须对所记录的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其合理性以及是否真实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同时要确认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尤其是个人编制的私人文件,由于编制者可能存在观察失误、理解偏差、记忆模糊或记录不准确等问题,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文件对案件相关事实的正确反映。更严重的是,那些心怀叵测、故意作弊的文件更是如此。
书证作为证据的一种,需与其它证据相融合进行审查。需关注两者间所证明的问题是否吻合,是否存在冲突,若存在冲突,还需分析冲突的具体性质。在处理证据时,不应轻易地肯定或否定某类证据的真实性,而应聚焦于主要矛盾,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以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书证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以及需要证实的关键问题。作为证据,书证必须与案件中的待证事实相关联,否则,那些与案件事实毫不相干的证据将毫无意义。在运用书证时,必须对其对案件待证事实的影响进行审查,明确其能揭示的问题,以及是否能在书证内容中找到相应的体现。
书证的获取过程是否合规?书证的生成、搜集、储存以及书证本身制作的过程是否合法,是确保书证内容真实、客观的关键。例如,书证的副本或复制件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制作,同时应附带制作流程的文字记录以及原件存放位置的说明,并且必须有制作人的签字或印章,这样才能从形式上确保其有效性。在搜集或提取相关单位的书面证据资料时,需确保提供者签名,并附上单位公章;而对于个人的书面资料,则需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综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明确书证的类别涵盖了图形类、文字类以及符号类书证。关于这些书证的具体内容,读者可以参考上文中的详细说明。此外,律霸小编还特别提醒了在审查和判断书证时需留意的关键点,旨在为大家提供有益的指导。
书证与物证的区别是什么
提供书证需要什么要求
什么是物证,物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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