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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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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院公告的分类、查看方式及申请刊登价格明细

时间:2025-08-03 00:2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法律解读:法院公告依据流程可划分为非诉讼类公告与诉讼类公告。非诉讼类公告通常以张贴、刊登和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您可前往当地法院公告栏查阅张贴的公告万江律师,或者通过订阅《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报纸——来获取公告信息。此外,您还可以访问人民法院公告网和中国法院网来查找相关公告。诉讼类公告则主要采取送达、张贴、刊登和网络发布等多种形式。收到法院寄来的专用信封后,请拆开信封查阅公告内容。若法院未能将公告直接送达给您,通常会在您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周边进行张贴或发布。关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公告的种类及费用详情如下:包括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以及遗失声明(涉及法院、律师事务所、机关事业单位的证件、印章等):普通公告费用为200元,加急公告为260元,特急公告则为600元。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费用分别为:普通版260元,加急版300元,特急版780元。至于裁判文书,包括申请宣告失踪、死亡以及申请公示催告的判决和裁定等,其费用则是:普通版300元,加急版390元,特急版9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有权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挑选被告居住地、合同执行地、合同订立地、原告居住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直接关联的法院进行审判,然而,必须遵守本法律关于审判级别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若存在两个或更多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原告有权选择向其中任意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若原告同时向两个或更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该案件将由首先受理并立案的法院负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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