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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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晚间*ST金科发布公告,重整计划获批能否走出债务困境?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5月11日夜晚,*ST金科公司对外发布消息,宣布其主体以及全资控股的重庆金科东莞万江律师,均接到了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递送的《民事裁定书》。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金科股份以及重庆金科提交的重整方案给予了批准,并宣布结束重整程序。自此,该公司及重庆金科将正式步入重整计划的实施阶段。
5月12日,*ST金科一字涨停。
债务重压下重整求生
金科股份的整顿历程,源于其遭遇的严重财务危机。在2022年年底,一笔价值3.25亿美元的美元债券未能按时支付利息,票面利率为6.85%,导致金科股份爆发债务危机。紧接着,公司业绩急转直下,从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累计亏损额超过600亿元。
2023年5月,公司面临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进入7月底,金科股份的董事会与监事会共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案》。公司方面强调,实施重整和预重整措施有助于遏制公司债务和经营风险的加剧,同时也有利于吸引战略投资者,改善公司治理架构,助力公司迅速恢复盈利,重返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024年2月,金科股份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有关重整申请的文件,经法院审核,相关材料被予以接收。同年4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批准了该重整申请,并指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万江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共同担任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管理职责。
裁定接受之后,金科股份的重整事宜迅速而有序地展开。到了2024年11月,重整投资人的身份尘埃落定,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当选为重整的投资方。
随后,引入了中国长城资产、四川发展证券基金等众多产业及财务投资方,他们纷纷签署了投资协议,总计投入了26.28亿元人民币,为金科股份的重组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依据重新整理的投资协议条款及与被选中投资者的沟通核实结果,被选中投资者将支付26.28亿元作为受让金科股份增资后的30亿股股份的款项,其中6.90亿元将专门用于对重庆金科的重整投资。
偿债规模超千亿
根据金科股份的债权审查进展,截止到2024年12月10日,管理人对债权进行了初步的审核,确认的债权涉及了5790家(户)债权人,总计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高达649.46亿元。涉及财产担保的债权共有969家(户),其债权总额达到了102.84亿元;税款债权涉及4家(户),债权总额为5.74亿元;而普通债权则涉及5241家(户),债权总额高达540.88亿元。
根据重庆金科债权申报的相关数据,截至2024年12月10日,管理人已完成初步审查,确认的债权涉及810家(户)债权人,债权总额达到了439.86亿元。在这些债权中,包括8家(户)设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金额为21.55亿元;4家(户)涉及税款债权,金额为1.03亿元;以及805家(户)普通债权,金额为417.28亿元。
总体来看,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面临过千亿元的偿债压力。
偿债能力不容乐观
为使债权人能够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时有所依据,评估机构对金科股份在假设破产清算条件下的偿还债务能力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公告透露,金科股份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预计普通债权人能够获得的偿还比例大约为3.02%。在重整过程中,依据既定的重整方案,破产相关费用和共同债务已实现全部偿还;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受偿将优先于担保物价值;职工的债权、税款的债权以及5万元以下的普通债权均得到了全额支付;而对于金额达到100万元的普通债权,其首次分配的综合清偿率预计将达到22.36%。
重庆金科的财务状况同样不容乐观,据预测,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其普通债权能够实现的清偿率仅为0.63%。在重整过程中,依据既定的重整方案,破产相关费用和共益债务已全部得到支付;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受偿将优先于担保物价值;职工的债权、税款的债权以及5万元及以下的普通债权均实现了全额偿还;而对于金额达100万元的普通债权,其首次分配的综合清偿率预计将达到11.64%。
公告显示,金科股份竭尽全力筹集并动用了所有可用资源来偿还债务,同时通过建立补充分配机制和充足地预留偿债资金,有效提高了债权偿还的比例。在股票资源方面,为了维持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数量的均衡,考虑到投资者的控股需求,转增的52.94亿股中,已有22.94亿股达到可用于偿还债务的临界点;在投资者资金方面,针对重整投资的总金额26.28亿元,除了依法必须偿还的职工工资、税款以及基本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外,投资者已将所有投入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此外,为金科股份的全面负债预留了充足的偿债资金,这些预留资金不作为清偿处理,也不会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追索债权,待偿债资金预留期限结束后,将进行补充分配。
重整计划能否破局?
金科股份强调,目前公司已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且现有资产不足以覆盖所有债务,正面临严重的债务和经营困境。若金科股份走向破产清算,其现有资产在偿还各类债权后,将无任何剩余财产可用于向出资人分配,导致出资人权益归零。为拯救金科股份,规避破产清算的风险,出资人和债权人必须携手合作,共同承担起实现金科股份重生的经济负担。
因此,本重整方案旨在对金科股份的出资人权益进行优化调整。首先,将执行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的操作,以52.94亿股作为转增的资本公积基数,并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进行;其次,转增后的股票将不会分配给原有股东,而是由管理人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与处理,其用途包括吸引重整投资人和偿还债务。
金科股份坚信该重整方案具备实施的可能性。首先,在债权人这一方面,该重整计划的草案成功赢得了各个表决组的多数票支持,这充分说明它迎合了绝大多数债权人的根本利益需求。在投资人领域,得益于“优质民营资本、央企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地方国有资本”构成的强大投资团队引领,新金科有望在未来实现质的飞跃,将其打造成为一家以增强盈利水平、资产价值及流动性为关键目标,专注于实现强劲盈利和高投资回报的不动产全面运营商。在债务人方面,在整个重整过程中,金科股份始终维持了企业的基本稳定,并积极推动了一系列重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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