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强制执行申请书:满足需求,助你解决申请难题!快来看看吧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随着社会对物质与精神需求日益提升,申请书的使用频率也在逐渐上升。这种文书,作为我们提出请求时的必备工具,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或许,大家对于如何撰写申请书感到困扰。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学习,不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强制执行申请书1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XX代理人:
XX代理人:
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XX代理人:
XX代理人:
XX案件的司法文件现已正式产生效力(详情请见附件)。被执行方未按既定要求执行。鉴于此,恳请贵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具体请求如下:
一、请求执行XX,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XX元。
二、恳请执行在债务履行延迟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共计XX元,该利息的计算截止至XX年XX月XX日。
三、请求交付财产XX。
四、请求完成XX行为。
五、其他请求。
附:
1、申请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X份。
2、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X份及身份证复印件X份。
3、申请执行用法律文书副本X份。
4、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文件X份。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XX
代理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2
申请者王aa,一位男性,属于汉族,1900年4月30日出生,其居住地为郑州市b226号院内的1号楼30号住宅。
联系方式如下:被执行公司为河南ccc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名为高x,目前担任总经理一职。
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西站东街13号院13号楼7单元。
联系方式:0371——-
1.申请请求
恳请贵院依据法律之规定,强制被申请人执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xx)中民一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包括:A.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及相应的逾期利息,直至实际支付完毕;B.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共计102元。同时,要求被申请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
2.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王aa与被申请人河南ccc有限公司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发生的纠纷,由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审理,并据此下达了(20xx)中民一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目前已正式生效,然而,被申请人未按照判决要求履行相关义务。鉴于需维护法律的庄严与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此致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二OO九年八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3
申请者为xxx先生,性别男性,出生于____年____月,现居住于xxx区xxx路87号,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xxxx。
被执行人名为XXX,性别为男性,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居住于xxx区xxx路x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
请求事项:
依照法律规定,对xxx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作出的(1999)xx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实施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及被执行人之间的借贷争议案件,由xxx区人民法院依据(1999)xx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作出裁决。随后,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执行请求,然而由于被执行人当时无力偿还债务,贵院在同年决定暂停执行。目前,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拥有房产和车辆,具备了偿还债务的能力。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向人民法院提出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并恳请予以批准。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强制执行申请书4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若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则必须编制行政处罚决定书。若决定不实施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较为轻微,则需制作不予行政处罚通知书,详细阐述不予处罚的具体事实、原因及法律依据,并确保通知送达至当事人手中;若违法事实存在争议,则需制作调查结果通知书,同样确保其送达至当事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决定将案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时,需编制涉嫌犯罪案件移交文件,同时将相关资料和证据一并迅速转交给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根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应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宣布后立即直接交给当事人。若当事人不在场,则应在七天内将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这是一份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的申请文书范本,可供您借鉴使用。
人民法院: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款,对侵权者实施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受罚者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送达后,既未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也未执行处罚内容。目前,法定起诉期限已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条的明文规定,现正式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对上述处罚决定实施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事项:。
附: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强制执行申请书5
合同编号:
参与分配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执行人:XX,男/女,身份证号,地址,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参与被申请人财产分配,分配依据为:
1、被申请执行人应支付金额。
2、被申请执行人双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以上金额共计:XXX。
事实与理由。
在XX纠纷案件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所涉争议,经过人民法院的公正审理,最终于XXXX年XX月XX日,法院下达了相应的民事判决书(或其它法律文件)。鉴于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内容,申请人已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2条内容,若债权人希望加入分配,需向其最初的申请执行法院递交一份参与分配的申请书,详细阐述加入分配的缘由,同时附上相应的执行凭证。该执行法院需将申请书转递给负责分配的法院,并对执行情况予以说明。申请人特别通过贵院提出参与分配的请求,旨在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满足。
此致
敬礼!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年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6
申请者为XXX,性别为男性(或女性),出生于X年X月X日,属于x族,籍贯为X省X县,居住地(若申请人为单位,需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单位的具体地址)。
申请人系XXX,性别为男(或女),出生于X年X月X日,属于X族,籍贯为X省X县,居住地(若申请人为单位,则需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单位的具体地址)。
申请执行依据:(20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
请求执行事项:
强制执行申请人要求,确保被申请人依照(20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的规定,向其支付所判定的X元人民币及相应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共计XXX元。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之间的XXX争议案件,已由XXX人民法院依据(20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作出裁决,该裁决现已生效。然而,被申请人至今未按照判决要求办理汽车过户手续。为此,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交申请,请求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被申请人完成汽车过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7
申请人指出,在20xx年,北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编号为绥北城民初字774号的民事判决书中,所认定的事实不够明确,证据也不充分,因此存在误判。然而,这些问题将在再审过程中得到解决。申请人(xxx)针对本案中所谓的权利人提出的执行一审判决的请求,认为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而提出了以下停止执行的看法:
在诉讼期间,双方达成的协议是真实、合法且有效的。这一事实在程序和实体层面都显现出,原告(xxx)已丧失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权利的资格。
申请人xxx对北林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作出的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原因是双方已达成一致。具体协议内容是:原告xxx与被告xxx就建筑合同纠纷问题进行了协商,上诉人决定撤回诉讼,同时原告方亦表示不要求执行该民事判决书。双方以原始凭证如收据、合同等向法院提起对张勇的欠款诉讼,双方均表示真实意愿,并共同遵循相关协议,但款项未能追回,xxx有权继续提起上诉。该协议经过中级法院审核,认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上诉人xxx撤回上诉。中级法院已下达(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
该协议的诞生并非由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而成,其形成的时间与地点均具有独特性,这确保了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该事实已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
该协议的生成发生在上诉期间,签署地点位于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对其进行了审查,并确认其合法且有效。根据《民诉意见》第190条的规定,在二审程序中,若当事人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法院审查后若发现一审判决存在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存在串通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则不应准许撤诉。从另一方面来说,若准许撤销诉讼,则意味着不存在勾结行为,未侵害国家、集体利益,也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判定为合法且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
在诉讼过程中所确立的权责关系,若权利方提出权利主张,则义务方有责任履行相关义务;若其未履行,公共权力机关将介入并强制执行。权利人若在诉讼过程中放弃既得权利,那么义务人便无需承担相应的义务。一旦判决生效而义务人未履行其义务,若权利人在申请执行的法定期限内未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或明确表示放弃执行,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如此一来,案件便告终结。根据法院的不告不理原则,若没有申请人的申请,法院将无法强制执行。
尽管一审判决已确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诉讼上诉阶段,双方已就“上诉人(xxx)撤回上诉,原告(xxx)放弃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达成一致。这一协议明确指出,原告(xxx)将不提出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要求。原告人(xxx)通过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了对(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所赋予的相关权利。既然申请人(xxx)已放弃提出申请的资格,法院在程序上便无法继续受理其申请,因此无法启动强制执行流程。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
目前,在诉讼的上诉环节,原告xxx与被告xxx进行了沟通,决定将原始证据(如收据、合同)用于起诉实际欠款人张勇,并表示这一行为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原告xxx的这一真实意愿,实际上是对被告xxx在法院所确定权利的一种调整和处置。这种处置的后果是,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而是转向向实际欠款人张勇提出权利要求。这一变动在实体上涉及到了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实质性改变。因此消除了被告人的法律责任。在原告免除被告人责任之后,若人民法院并非作为义务承担者,便不得对被告人(xxx)实施强制执行。
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确认了该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这一认定导致一审法院执行局在处理执行申请时,失去了相应的法律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明确指出,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将作出终止裁定:二是基于执行的法律文件已被取消;六是法院认为有必要终止的其他各种情况。
根据《民诉意见》第190条的规定,允许当事人撤诉的行为并不构成双方当事人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该协议所涉及的标的明确指向原告(xxx)不提出对(20xx)绥北城民初字第77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申请。在二审法院对上诉撤回行为进行审查并予以准许时,必须对一审判决的效力以及不执行该判决的正当性进行严格审查。该协议未申请执行一审判决,同时协议中未发现双方当事人有串通行为,以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故撤回上诉并未侵犯当事人的处分权。因此,法院作出裁定,同意撤回上诉。在审查过程中,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所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告人(xxx)未提出对20xx年绥北城民初字第77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申请,该判决书已由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这种确认可被视为对原判决的撤销,亦或是中级法院认为应停止执行的其他情况。此做法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然而,若有人认为中级法院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并不意味着对“原告xxx不申请执行20xx年绥北城民初字第774号民事判决书”这一协议内容的审查,等同于撤销一审裁决或确认执行程序终结,那么中级法院作出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决便存在错误。据此,中级法院不得准许撤诉,而应继续审理或进行调解。
综上所述,中级法院发布的(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决文件,明确指出(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中权利人无权提出执行申请。原告(xxx)与申请人(xxx)所签订的协议中,原告(xxx)已放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该案件执行程序应当予以终止。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7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8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恳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该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关于案件事实与理由: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之间就工程款项的拖欠问题,已经贵院审理完毕,并据此作出了xx兰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明确指出:被申请人xx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xx支付工程款项共计元;此外,还需赔偿利息损失6608元,以及支付案件受理费10645元,以上三项费用合计金额为元。判决于20xx年10月25日递交给双方当事人,并于同年11月10日正式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在判决生效之后,被申请人未能自觉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导致……
申请人提出强制执行请求,截至20xx年11月,已追回款项共计24.6万元。由于被申请人暂无偿还能力,法院决定暂停执行,待其具备偿还条件后,将恢复执行程序。近期,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xx工厂,要求其履行超过900万元的支付义务,同时,xx工厂已支付了一笔款项。由此可见,被申请人已具备履行债务的能力。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234条和第232条,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依照法律程序恢复执行。
此 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xx年五月十五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9
申请人信息如下:姓名为张某,性别为男性,民族为汉族,出生于1963年3月19日,居住地位于上海市。
申请人单位:沈阳某建设工程公司,其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公司负责人为李某,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XXXXX。
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案中,已由该院以沈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然而,被申请人至今未按照生效判决的规定履行义务。鉴于此,特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请求法院判决被申请人按照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对申请人应得的50000元劳务费自20xx年6月15日起至20xx年8月26日止的期间内,支付相应的银行利息。
要求法院对被申请人执行支付申请人劳务费用五万元人民币的逾期债务利息,该利息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加倍支付(自20xx年9月6日起至执行完成之日止)。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申请人受雇于被申请人,协助其完成上海某工程的建设。为确保工程按时竣工,被申请人聘请了申请人所率领的安装团队进行安装工作。到了20xx年6月15日,双方结算后,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劳务费共计50000元。然而,被申请人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申请人遂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据此作出(20xx)皇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某支付劳务费50000元;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还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某支付上述劳务费的利息(利息计算自20xx年6月15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若被告未按判决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履行支付义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需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对原、被告提出的其他诉讼要求予以拒绝。此案受理费用共计988元,应由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判决生效后,被上诉方提出了上诉。随后,在20xx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交了沈民(1)终字第XXX号的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定,驳回上诉请求,并确认了原判决的效力。此外,二审的诉讼费用由上诉方承担。
自终审判决生效之刻起,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即10日内,未依照判决内容执行相关义务,因此,特向贵院提出执行申请,旨在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XX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附:一二审判决书
XX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0
申请人刘备,亦称刘玄德,性别为男,生于745年12月1日,属于汉族,是西蜀国的国民,担任西蜀国的皇帝,其居住地为西蜀国四川成都的皇宫。
曹操,亦称曹孟德,为男性,出生于746年10月3日,属于汉族,是魏国的臣民,担任魏国皇帝一职,其居住地为魏国首都洛阳的皇宫。
请求事项:需依据(987)三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条款,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曹操万江律师,令其退还战马五十万匹,并赔偿战衣战袍六十万套,同时支付经济损失赔偿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申请理由:该案涉及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之间的财物返还及财产损害赔偿争议,已由贵院审理并作出裁决。被执行人未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该裁决自987年5月11日起正式生效。截至目前,判决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已然到期,然而被执行人曹操却拒绝执行判决中规定的义务,导致申请人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彰显法律的尊严和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以及震撼那些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规定,特此向贵院提交此申请,恳请贵院能够依法及时强制执行,确保被执行人曹操履行上述申请要求,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此致
三国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备
xxxx年8月11日
附:
三国人民法院(987)出具的三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共计一份。
2、刘备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电话等联系方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11
申请者,男性,属于汉族,诞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居住在通书村第一小组第二十九号,持有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为:
申请人系一男性,属于汉族,其出生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居住于通书村第一组第二十九号,持有相应的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为:。
申请事项:
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何洪书实施强制措施,确保其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债务,金额为25000.00元。
二、必须确保被执行人按照规定支付逾期履行的利息,并且这一支付将持续进行,直至所有赔偿款项已完全支付完毕。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事由:
申请人提起的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贵院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了审理,并相应地发布了宜高民初字第48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内明确指出,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总计86000.00元的各项损失赔偿,其中已支付16000.00元,尚余70000.00元未付。该款项中的25000.00元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然而,调解生效后,被申请人何洪书却未履行其应尽的赔偿义务,对申请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且申请人急需此笔款项以继续后续的治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及第二百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本方恳请贵院依照法律程序,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所欠款项,从而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高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____月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2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即上述当事人,涉及同一案件,该案已由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字第号文号作出了一审(或终审)的民事裁决。
或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裁决
申请人未按照判决(裁决)所规定的义务进行履行,故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具体而言,以下是对事实、依据以及具体诉求目标的详细阐述:若强制执行公证书是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其格式通常为:上述当事人,因涉及某事项,公证机构于某年某月某日,出具了第若干号强制执行公证书。以下是对事实、依据和具体诉求目标的详细说明:事实与依据:诉求目标:特此致信人民法院。
签名:.com
日期: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3
申请者名为曹x,性别为女性,出生于1986年10月16日,属于汉族,现居住在c县镇d村七组。
委托代理人:x万江律师事务所万江律师骆名贵,程凌。
申请人伍x,性别为男,1963年8月1日出生,属于汉族,目前未从事任何职业,其居住地为_县_镇_路35号。
申请事项:
恳请依照法律规定,对(20xx)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实施强制执行。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在省县人民法院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后,经调解,被申请人有义务在20xx年12月30日之前向申请人归还50000元。调解结果于20xx年7月9日形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于(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表示认可,并在其上签字盖章,标志着该民事一审调解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按照生效调解中规定的还款期限,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未主动执行调解书中所确定的还款责任。
为确保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以及确保法院判决的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特此提交申请,恳请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实施强制执行。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x
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4
申请执行人: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电话:____
申请事项
要求立即执行该民事判决书,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相应款项,共计若干元,并包括相应的利息,该利息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计算,至某年某月某日结束,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还需支付一审案件受理费若干元,总计金额为若干元人民币。
要求对申请人实施强制措施,使其按照判决规定,在逾期履行债务期间,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方与被执行方之间的争议案件,贵院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已作出相应的民事裁决,该裁决目前已经正式生效。依据该民事裁决,被判决人须在裁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款项总额为____元,并承担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裁决生效日的利息,该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被执行人未能在判决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金钱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需额外支付因延迟履行所产生的债务利息。此外,案件受理费用共计____元亦需由被执行人承担。判决书已送达被执行人,且判决已生效,然而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为确保申请执行人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依据法律规定,特提出上述诉求,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强制被执行人执行已生效判决中规定的各项义务。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5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就……一事,已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字第xx号的民事裁决(或判决、调解),但被申请人未依照裁决(或判决、调解)内容执行。鉴于此情况,现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xx份。
被申请人执行财产所在地:xxxx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