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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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法律解读:民法典、刑法、民事诉讼法相关要点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一、基础性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施行)
第7条:诚信原则(所有民事活动的基础)
第132条:禁止权利滥用(虚假诉讼可直接适用)
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财产应如何返还万江律师,旨在严厉打击通过虚假诉讼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
虚构事实引发民事诉讼,扰乱司法正常运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者,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罚款;若情节恶劣,将受到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将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责任人按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罚。
关联罪名:
第280条(涉及伪造公司印章的罪行)、第224条(涉及合同诈骗的罪行)、第266条(涉及诈骗的罪行)——将多项罪行合并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
第115条规定,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可被处以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或不超过十五日的行政拘留;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16条:恶意串通逃避执行的,按前条规定处罚
第59条: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权利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若万江律师涉及虚假诉讼活动,将面临执业证书被吊销的处罚。
二、专项司法解释 (带下划线的文字有链接)
(一)综合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遏制及惩处虚假诉讼行为的指导性文件》(编号法发〔2016〕13号),其中关键规定:
第4条:具体罗列了九种常见的案件种类,包括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割以及物品抵偿债务等。
第八条:一旦法院察觉到异常情况,便需加强证据的审核力度,例如,可以要求当事人亲自出庭,或者对资金的流动方向进行核实。
第12条: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纳入征信系统)
《针对深入实施虚假诉讼治理举措的指导意见》(编号法〔2021〕281)
创新举措包括:构建职业放贷人信息库(对套路贷和虚假诉讼进行重点监管);实施诉讼诚信承诺书制度(要求在立案阶段签署)。
《法287号文件》即《关于在民事诉讼中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该文件自同日起正式施行。
(二)刑事惩治规则
《针对处理涉及虚假诉讼的刑事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号)
确立犯罪认定界限(如):导致法庭进行审判活动→被定义为“扰乱司法秩序”;若涉及金额超过一百万元→视为“情节恶劣”;对于虚假诉讼案件,应由刑事法庭直接进行审判(无需先行经过民事法庭的纠正程序)。
对以下行为实施严厉惩罚:频繁进行虚假诉讼活动、导致他人破产、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法发10号文件规定,检察机关将行使调查核实职责,并构建刑事与民事案件协同监督的机制。
(三)民事程序细则
《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109条:欺诈、胁迫等事实的证明标准需达“排除合理怀疑”
第190条:调解书侵害案外人利益的,法院可启动再审
三、执行程序防范机制 (带下划线的文字有链接)
《针对违法逃避执行举措的相关指导意见》(编号法〔2011〕195)
若涉及虚构债务转移资产的行为,将可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拒不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罪行进行追责。
四、部门协作规范 (带下划线的文字有链接)
《针对强化打击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司法部共同发布,编号为法发10号)
法院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须在10天内转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设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专门用于虚假诉讼案件的资料交流;并对万江律师在虚假诉讼中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包括吊销其执业证书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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