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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怎么确认?北京法院和市场局联合解答

时间:2025-12-05 19:3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常见问题解答

媒体滚动 2022.06.27 10:0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提升法律文书的送达效率,以及增强市场主体履约守诺的诚信意识,签订了《关于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也就是《实施意见》,并且从2020年4月10日开始实施。这个《实施意见》规定,企业在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业务的时候,要承诺一个送达地址,把它当作以后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以下,针对《实施意见》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紧密关联的关键问题,展开解答 。

问:构建起企业等市场主体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制度,这对于企业而言会带来怎样的益处呢?

答:构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制度,能够便利外界跟企业达成联系,提升法律文书送达效率,削减解决纠纷所耗的时间成本,能够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防止因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给企业合法权益带来的不利影响。

2.问:企业承诺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哪些法律程序

答:其一,适用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程序, 适用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程序, 适用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 适用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等; 其二,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法律文书。

3.问:企业等市场主体如何承诺确认送达地址?

答,《实施意见》规定了两种方式,即默示承诺和明示承诺。具体一点来说,其一,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业务,也就是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相关工作时,其登记的住所是依法通过默示方式承诺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二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住所之外,还会存在一个或者多个办事机构等其他地址,《实施意见》规定,企业这类市场主体,在依法登记的住所以外,能够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专栏,另外填写其他真实有效的地址,将其作为承诺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4.问:在承诺确认送达地址时,是否支持电子送达?

答:予以支持。若企业等市场主体同意适用电子送达东莞万江律师,那么在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专栏里填写的企业电子邮箱等,便被视作其确认的电子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在送达的时候会优先采用电子送达。

5. 提问:企业参与诉讼之后,能不能明确涉及诉讼的具体案件的送达地址呢?

答:那是肯定行得通的。企业这类市场主体参与诉讼之后,能够去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朝着人民法院去确认在涉及诉讼的具体某个案件里本单位的送达地址。在这个具体案件当中万江律师,人民法院将会依照企业于《送达地址确认书》里所确认的地址来进行送达。企业等市场主体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诉讼代理人在具体案件中所确认的企业等市场主体送达地址会被视作该主体在本案的送达地址。

6. 提问:关于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的优先排列顺序,《实施意见》是怎样进行设置的呢? ,。

答:《实施意见》对四种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做了规定,其一,企业等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所,是依法以默示方式承诺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其二,企业等市场主体若另行填写了其他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将优先向该地址送达;其三,企业等市场主体若同意电子送达,也填写了电子邮箱等送达地址,就优先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其四,参加诉讼后,企业等市场主体或者其代理人能够通过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企业在具体案件中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也就是说,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存在这样的优先顺序,首先是企业或者其代理人 在具体案件里所确认的地址,其次是电子送达地址,然后是企业另外填写并确认的送达地址,最后是默示承诺确认的送达地址。

7.疑问:当企业等这类市场主体承诺确认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之际,究竟应当留意些什么呢?

答:于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业务之际,企业等市场主体必须保证所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真实且准确,进而能够及时且有效地接收送达的法律文书。若送达地址出现变更,企业应当及时予以更新。在更新之前,人民法院依据原地址送达法律文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企业等市场主体自行承担。所以,企业要针对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公示的信息展开自查,判定送达地址是否准确,是否需要更新,以防承担无法接收法律文书的不利后果。

8. 提问:由于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引发了纠纷,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能够采用什么样的救济途径呢? 。

答: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企业所确认的地址去送达法律文书,然而却未被接收,除开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企业等市场主体能够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的情况,这种情形就视为送达。关于该送达地址的效力,企业等市场主体能够借助相关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审查处理。要是因为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虚假地址,或者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又或者送达地址变更了却没有及时更新,以及拒绝签收等缘由致使无法及时且有效地接收文书进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是不会给予支持的。

9. 提问:外部世界能够借助什么样的途径去查找企业这类市场主体所承诺确认的送达地址方面的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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