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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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某房地产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时间:2025-08-26 00:2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最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某房地产公司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一些企业负责人到场旁听了该市的首个此类案件审判,借此机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指出,某房地产商在?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自然保护区修建了廊桥,没有执行生态修复任务,导致生态环境持续遭受破坏,尽管多次被要求整改,但对方依然没有修复,也没有支付生态补偿费用,使得?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水生生物和水环境不断恶化。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恳请法院责令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赔偿:因生态环境受损至修复完毕期间,服务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破坏所导致的损失,因未及时实施生态修复导致生态损害加剧的损失,以及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所产生的费用,合计超过240万元人民币。同时,要求该企业在全国性报纸或省级以上电视台进行公开的歉意声明。
此案为铜仁法院首次审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也是铜仁检察机关首次支持起诉的案件,具有显著的审判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表示:我们会与检察机关、相关行政部门紧密合作东莞万江律师,将司法资源全面融入生态保护各方面,为铜仁市绿色现代化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朱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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