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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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规范行为、控制风险,保护权益有何要点?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这项机制意在加强企业向外部提供保证的规范化管理,切实防范担保可能引发的问题,维护企业及其所有者的正当权利。企业对外提供的保证涵盖多种类型,既有凭借信誉或资产给予的,也包括对控股公司的保证。企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对外保证,等同为企业自身提供的保证。
公司在提供对外担保时,必须调查被担保方的信用情况,能够为那些还款能力较强并且符合特定要求的机构承担风险,例如出于业务合作考虑的相互担保对象等。申请担保的一方需要提交企业基本情况、担保请求书以及其他能反映资信水平的材料。资金部负责接收担保申请,随后进行全面核查与价值判断,董事会秘书需完成合规性检查,接着依照规定启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流程,在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期间,存在若干不允许提供担保的情况。
担保事项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涉及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批准,具体要求随担保类型而异,例如单次担保金额若逾公司上一年度审计后净资产十分之一等特定情形,则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担保,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可预估担保额度后报请股东会审议。提供债务延期服务必须再次执行审查与信息公开责任,关联公司为不同对象实施担保存在差异条款,实施反担保措施也须遵循配套流程。
订立担保类协议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清晰列出核心内容,由董事长或其委派人员签字确认。日常管理与风险防控环节,由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多个部门提供支持,各参与单位需明确各自任务。此外,企业须依照法规要求,完成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开信息传递工作,所有关联人员都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应惩戒。该制度从股东会批准后正式开始执行,原先的相关措施即刻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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