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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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道明光学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审批有何要求?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在8月18日发布官方声明,详细说明了公司对外的担保管理规范。
这项规定涉及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涉及企业作为第三方为欠债者提供保证的行为,保证形式丰富多样。企业严格管控对外提供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万江律师,若非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同意,不得以企业或控股企业的名义签订相关契约等文书,并且要依照合法、慎重、互惠、稳妥的准则来执行。
办理对外担保业务时,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讨论决定。董事会进行决策时,要求全体董事中超过半数的人参与表决,并且出席的董事数量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形成决议;而股东会进行审批的话,则必须以董事会已经批准为前提条件。此外,公司进行对外担保时,还应该让接受担保的一方同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特定类型的对外担保业务,例如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施总额达到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半数以上的担保,以及其他六种类似情况,均需在董事会批准之后,再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
涉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提供的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应予回避,须由全部非关联董事中的多数审议批准,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需超过三分之二同意,最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有权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实施风险评估,独立董事在必要时可聘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核查。
公司针对符合特定标准的组织,可以展开对外担保业务并实施审核,然而东莞万江律师,一旦担保申请人存在诸如担保事项违反法规条例之类的七种状况中的任何一种,公司将拒绝提供担保服务,此外,公司还界定了申请担保时必须递交的文件清单。
公司还就担保合同监管、信息公开、担保风险控制等领域制定了具体要求,涵盖担保合同需载明的要素、信息公开的触发条件与标准、财务中心等机构在担保事务中的任务分工等,意图使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操作更为标准,维护投资方的正当权益以及企业财务的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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