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法发〔2018〕10号:加强法院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5-08-25 00:1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法发〔2018〕10号

为了更好推进审判文书中的法律解释说明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同时提升法律说明工作的水准和文书整体质量,根据审判实践的具体情况,现制定以下工作准则。

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旨在揭示判决理由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依据,增强判决的说服力,达成法律目的与社会影响的协调一致;其核心意义在于提升审判活动的公平性和公开性,规范司法权力的运用,增强司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发挥判决解决纠纷和引导价值观的功能,倡导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力求让民众在每一起诉讼中体会到司法的公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者的权利,推动社会安定与和谐。

裁判文书需要解释法律依据,明确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认定事实的依据和理由,以体现客观公正准确;需要说明法律原理,阐述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及适用法律的理由;需要表达情理,使法律与情理相统一,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需要注重文采,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逻辑严密,恰当运用说理方法,提升说理的力度。

裁判文书进行法律阐释时,必须坚持正确立场,确保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保障程序正当,同时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原则;阐释应聚焦于证据的审核与认定、事实的确认以及法律的运用,展现逻辑推理的脉络,务必条理清晰;要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参照庭审实际状况展开分析东莞万江律师,力求精准有效;根据案件的社会效应、审判流程及诉讼环节的差异,实施详略得当的阐释,简案应简明扼要,繁案则需深入细致,务必做到适度适宜。

裁判文书确定证据时,需考虑诉讼参与人提供和反驳的证明材料,以及法庭对证据的核实情况,依照证据规范,借助逻辑分析和生活常识,在需要时采用假定和司法认知等手段,围绕证据的关联程度、取得方式是否正当和内容是否真实,进行周密、中立、公平的评估,并说明证据被接受和信赖的缘由。

五、刑事案件中,若被告方或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获取的证据,判决书需阐明是否审查了证据收集的合规性,是否应当排除该证据,并给出相应理由。民事或行政案件里,当存在举证责任承担或证明程度上的分歧,判决书也必须解释其理由。

审判文书需综合考量庭审中展示证据、审查证据真伪、展开辩论以及核实证据等环节,着重阐述判决依据的事实或存在争议的事实,并说明法律适用理由。当通过旁证材料确定事实时,应说明这些材料之间是否相互支持,能否构成完整的证明链条。在运用推定方式确认事实的情况下,需要说明启动推定的缘由,明确可以反驳的事实以及相应的理由,并且要详细说明做出判断的思考过程。

诉讼各方对案件法律适用没有分歧且法律含义无需解释的,裁判文书要着重说明裁判事项和标准。诉讼各方对案件法律适用有不同看法或者法律含义需要说明的,法官要逐条回应法律上的争议点并阐述理由。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不同规范互相矛盾或冲突的,裁判文书要说明选择某个理由的原因。民事案件若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直接裁判依据,法官需首先探寻最为相近的法律条文来作出裁决;倘若不存在最为相近的法律条文,法官能够参照社会风俗、法律准则、立法宗旨等要素来作出裁决,同时应当恰当运用法律技巧,对裁决的依据进行详尽的论证和阐释。审判人员在裁决案件时,务必遵循合法、公允、正直和严谨的标准,详尽说明行使自主判断的理由,同时列出所有涉及的相关考量事项。

八、对于一些特定案件类型,裁判文书需要加强法律解释和理由阐述,包括那些案情棘手、案情复杂的情况,还有诉讼参与方分歧严重的情形,以及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比如宣告无罪、在法定刑罚以下判处、判处死刑的案件,在行政诉讼中同时审查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判决改变行政行为的情况,新出现的或者可能成为参考性案例的案件,抗诉的案件,二审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案件,重审的案件,再审的案件,以及其他有必要加强理由阐述的案件。

九、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简化释法说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简化释法说理,适用民事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简化释法说理,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简化释法说理,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简化释法说理,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简化释法说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简化释法说理,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简化释法说理,适用行政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简化释法说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但是诉讼各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简化释法说理,其他适宜简化说理的案件也可以简化释法说理。

十、复核或者重审的法律文书需要就上诉、抗告、请求再次审理的论点与缘由加强法律阐释和理由陈述。如果二审或再审的判决书里,记叙的情况和一审或原审不一样,或者觉得一审、原审记叙的情况不清楚、用法律不当,就应当在弄明白事实、改正法律使用错误的基础上,具体说明理由;对于一审或原审已经把理由讲得很清楚,而且诉讼的各方没有不同意见或者没有新的证据、新的理由的事项,可以简单一点解释法律和理由。

撰写裁判文书需依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文书样式》《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写作规范》《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等规范的技术标准执行,不过可以依据具体案情对事实认定和说理部分的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裁判文书在阐释法律理由时引用相关法律文件,必须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等法规的要求,明确列出所依据文件的全称,以及具体条款和序号;如果需要引用条文内容,应当确保引用的表述精准无误且完整。

法官在论证裁判理由时,可以参考多种依据,以增强裁判结果的合理性与认同度,但需遵循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指引:可以援引最高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也可参考最高法院颁布的非解释性审判指导文件;公理、人情、生活经验、商业习惯、民间习俗、行业操守等均可作为支撑;立法时的相关说明材料同样具有参考价值;运用历史、体系、比较等法律阐释技巧时,所依据的资料也有效;法理原则及普遍的学术见解亦可采纳;只要不违背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合理的论证素材也具有采纳资格。

为了帮助理解法律条文,判决文书可以选用以下合适的形式:当案情比较曲折时,可以列出判决的要点;如果案件的事实或金额计算比较繁琐,可以用表格来呈现;当判决内容用图画能更直观地说明时,可以附上图表;如果证据材料非常丰富,可以用附件来展示所有构成证据链条的证据材料或证据清单;也可以采用其他附加材料的方式。

裁判文书撰写务必符合规范,表述必须精准,意思表达要清晰,语言风格要朴实,整体格调需庄重,文字表达要简洁,通常情况下避免采用地方性用语,不使用通俗说法,不用罕见词汇,不用过时词语,更不能夹杂外国语言;若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运用,必须清楚说明其具体意思。裁判文书解释理由时,要防止出现个人主观猜测的表述,不能运用不恰当的比喻手法,也不能采用过于专业的行文方式,禁止使用伤害个人尊严的言辞,避免使用充满强烈情绪的语言万江律师,不能明显违背一般认知和常理,也不得未经充分论证就直接套用“缺乏事实和法律支持,本机构不予采信”之类的结论性判断。

各级人民法院需要时常汇集、梳理并归纳本地法院有参考价值的杰出判决材料,要善于运用这些典型案例来阐明法律道理,起到示范、约束以及启迪社会大众的作用。

法院必须把文书撰写和理由阐述当作检验审判官专业水平及审判成效的必要方面,定作审判官工作成绩评估的关键尺度,记入审判官工作成绩档案。

十八、最高法院构建了契合文书说理特点的统一质量评价体系,并制定相应评估办法,周期性开展文书说理审查,遴选公布全国性模范文书,对存在问题的文书予以公告,以此作为监督指导各地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环节。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需要把裁判文书说理作为评查质量的关键点,将其加入每年的固定工作中,并且要促进第三方来评价裁判文书的质量情况。

各级人民法院能够参照本指导意见,依据具体情况,拟定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裁判文书说理的详细规范。

二十一、本指导意见自2018年6月13日起施行。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