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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南阳卧龙区法院审理污染环境案,60余人旁听

时间:2025-08-24 00:1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为了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加强依法办事的能力,5月22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公开审判,审理了一例环境污染的刑事案件,庭审过程有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卧龙区检察院、卧龙区环保局等单位的六十余名人员到场观摩。

2024年7月下旬,被告人张某良向卢某华售卖废旧铅酸蓄电池,数量达416.5吨,并收取货款若干。在此期间万江律师,张某良未核实卢某华是否具备收购、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资格,同时他清楚卢某华在蒲山镇从事非法炼铅活动。起诉方指出,卢某华和张某良违背国家相关法规,处理了有毒有害物品,导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情况十分恶劣,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条款,犯罪情节明确,证据确凿,应当以污染环境罪名对他们实施刑事起诉。

法槌落下,审判宣告启动。依照既定规矩,审判依照法定步骤展开,针对起诉方提出的犯罪情节,法庭组织了调查核实、证据核对、辩论讨论等步骤,在事实确认、法律判断及处罚轻重等层面,全面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观点,多方位展现了案件经过的各个阶段,依照规定维护了被告人和律师的法律权益。观众们紧随庭审进程,神情专注地认真观看学习,切实体会到审判程序的公正严谨,以及法律的威严,获得了更直接的认识。

这次旁听审判,既是对环境破坏行为的严厉惩处,又借助“用实例讲法律”的方法,给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生动的法律实践参考东莞万江律师,对政府部门增强法治观念、证据观念和执法能力具有显著作用。根据报道,卧龙区法院将不断推进司法透明化,借助典型案件树立榜样,主动拓展审判业务,联合政府部门帮助企业和民众合法从事活动,为打造宜居卧龙、绿色卧龙提供法律支持。(供稿: 赵悦宏 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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