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诉中财产保全?这些知识点要知道

时间:2025-08-23 00:0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民事诉讼,如何申请诉中财产保全?这些“知识点”您需要知道

北京日报《北京日报》官方账号2023.12.0718:41

申请财产保全是我的权利,我想怎么申请就怎么申请!

法官,为什么我的财产保全申请被驳回了?

随着财产保全办法获得广泛认知,众多民众倾向于借助此途径确保胜诉后的权益得以实现。财产保全依据提出时机的差异,区分为事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相较之下,诉讼中财产保全的使用更为广泛。尽管财产保全颇为有效,但并非可以随意启动,否则申请人或许要面对不利的法律影响。

那么,如何准确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呢?

[]

NO.1

什么是民事诉讼诉中财产保全

诉讼过程中的资产锁定,又叫做审理期间资产锁定,是审判机关在案件审理期间,为了阻止债务人隐匿资产,确保将来判决能够顺利实施,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资产实施的一种暂时性强制手段。资产锁定通常由原告方提出请求,由审判机关审核是否实施资产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审判机关在必要时可以自行采取锁定措施。法院实施的强制手段涵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这些手段主要适用于财产给付相关的争议案件。

财产保全实际上就是申请人为了确保自己未来胜诉的权利而采取的措施。一旦实施保全,被申请人就不能随意处理被冻结的资产。胜诉方可以申请处置这些资产,以便实现自己的胜诉成果。不过,财产保全机制必须同时考虑双方的利益,既要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也要防止对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财产保全不得随意提起。

NO.2

民事诉讼中,

如何正确申请诉中诉讼财产保全?

申请人请求采取财产保护措施时,必须向审判机关递交以下文件:一份请求财产保护的文书,需要包含需要保护财产的详细情况或具体线索,以及能够提供合法担保的凭证。

01

申请保全的标的额

应以诉讼请求为限

案例一:

原告旅游企业与被告开发单位及王某因损害企业权益引发诉讼,旅游企业请求开发单位与王某联合补偿代价两千万元,诉讼期间,旅游企业申请单独冻结开发单位、王某账户内资金达四千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其他资产,并提交了担保措施法院审查后指出,旅游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要求超出了案件争议金额,因此只批准了对开发企业和王某名下总值两千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京小槌提示:

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诉讼参与人觉得申请财产保护的金额越大,自身的权益就能获得越好的维护,这种想法其实是对财产保护机制的曲解。财产保护的主要作用在于确保最终判决能够顺利实施,防止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失,申请的财产保护金额不应超出当事人预料的收益。所以,在法院审理案件时,诉讼参与人申请财产保护的金额必须以诉讼要求为标准。

02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

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或具体财产线索

案例二:

原告甲企业同被告乙企业、丙企业发生的商标权被侵犯案件,甲企业请求司法机构冻结乙企业、丙企业账户内的资金总额达三百万,或者查封扣押乙企业、丙企业价值相等的三百万的其他资产,同时提交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保险凭证作为担保措施。

法院经过审理,确认申请人甲公司申请冻结被申请人乙公司银行账户内300万元资金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决定批准该请求。不过,申请人甲公司申请查封、扣押丙公司价值300万元的其他资产,由于未能提供明确的财产信息,法院依据法规,决定不予采纳。

京小槌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10条,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清晰的被保全财产资料。诉讼期间,若申请人确实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资料,但能给出具体的财产线索,法院可以依法作出裁定,准许采取财产保全行动。

在法律活动中,需要保护财产的人要特别关注被保护财产人的车辆、房产、银行账户等财产状况。如果在打官司时申请保护财产,申请人确实因为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提供明确的被保护财产信息,但给出了具体的财产线索,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监管平台的执行法院,用书面形式申请通过该平台查询被保护财产人的财产,这样能确保财产保护顺利开展。

03

申请保全应当提供

合法有效的财产担保

案例三:

2022年,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新产品进行形象塑造、方案制定、市场推广,协议规定甲方在协议生效后三天内支付乙方预付费用五十万元。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甲方向法庭提起诉讼,指出乙方收到款项后未依照协议要求执行责任。乙方则辩称甲方未依协议规定全额支付预付费用,仅支付三十万元。甲公司请求乙公司退还三十万元预付款并支付利息,还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不过没有拿出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法院审查后,通知甲公司补充担保,但甲公司没有照做。最后,法院决定不批准甲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

京小槌提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2款,法院在实施保全程序时,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保证。倘若申请人拒绝提供保证,法院将作出裁定,不予批准该申请。

在法律界操作中,只要不是法律特别指出的索要赡养费、抚养费这类特殊状况,申请人想要申请财产保全,就必须拿出保证,以防万一申请出错导致被保全方的财产受损,可以补偿他们的损失,申请人可以用现金、实物、财产保全责任险这些方法来担保。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手段,保险公司通过与申请人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约来提供担保,申请人只需缴纳少量保费便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强力支持,倘若因申请保全发生错误,导致被保全财产方遭受损害,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相关损失。与现金抵押、物品抵押等不同方法相比,能够缓解申请人经济负担,减少可能出现的危险,具备费用少、还债能力好等优势。

04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

以善意为前提

案例四:

一家科技公司同一家工程机构就研发中心的建设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由该工程机构承担实际的建造任务。接着,双方在项目尾款的支付上产生争议,该工程机构将这家科技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工程费用和资金占用补偿。初级法庭裁定,这家科技公司需向该工程机构支付一千余万的工程费用以及拖欠款项的补偿金(此案编号为1号案件)。判决下达之后,那家科技企业和那家工程企业都提出了申诉,二审法庭最终裁定维持初审的裁决结果。

1号案件审理期间,一家科技公司将另一家公司告上法庭,主张终止双方达成的建设合同,要求该公司退还已付工程款超一亿元,并索赔违约金超九千元,又以该公司经营困难、无钱支付为由申请资产保全,请求冻结该公司价值两千余万元的资产,法院批准了该科技公司的保全请求,此案称为2号案件。一审判决尘埃落定,那家网络企业提出撤回诉讼请求,审判机构据此颁布文书,终止了对另一建筑企业的资产冻结措施。

该工程企业指出,某科技企业清楚自身拖欠工程费用,却故意提起法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此举导致该企业资金受损,理应负责赔偿财产保全带来的损失,因此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企业赔偿因恶意申请保全造成的经济损失72万元,此案称为3号案件。

审理3号案件期间,法院查明,某科技公司提起诉讼万江律师,同时某工程公司已启动诉讼保全程序,该科技公司便在2号案件中实施相应诉讼保全,直到1号案件二审终结才撤销2号案件起诉,某工程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状态才得以解除,整个事件中,难以认定该科技公司主张的事实与理由具有合理性,其实施的诉讼手段也欠妥,因此该科技公司的行为存在过失。客观上给某工程公司造成了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京小槌提示:

财产保全在民事案件中,既要确保申请人能够自由行动并行使诉讼权利,也要达成立法设立此制度的初衷,同时还要避免当事人过度使用保全手段损害被保全方的正当权益,确保双方在诉讼中受到公正对待,这彰显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公正性。所以,申请人必须出于善意且行为审慎,应当以必要性和合理性为基础,不能随意行使诉讼权利。如果申请保全出现了失误,需要补偿被保全的财产所有者,因为保全行为而承受的合理经济损失。

供稿:通州法院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