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辩护人概念范围及相关义务规定,违反将依法追责?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一、辩护人的概念和范围
辩护人依法接受委托或指定参与诉讼东莞万江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属于诉讼参与人。辩护人包括万江律师、被告人的亲友或监护人,还可以是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辩护方万江律师与其它辩护人员,不可以协助涉案人员藏匿、销毁、杜撰证据,也不得强迫、利诱证人对证言进行更改或提供虚假证词,更不允许从事其它扰乱司法机关办案秩序的活动。一旦违背这些责任,必须对辩护人展开追责。我国《刑法》第306条有明确条款,刑事诉讼里,如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故意毁坏或编造证据,或者协助当事人实施类似行为,又或者通过恐吓、利诱手段让证人改变真实陈述或提供虚假证词,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而情节比较恶劣的,则需要接受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二、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辩护律师有权调取并记录案件相关资料,也有权探视被拘留的嫌疑人并与之联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当检察机关开始审查案件后,律师即可查阅、摘录、复印诉讼文件和技术鉴定材料,同时可以与羁押的嫌疑人面谈或通信。其他辩护人若获得检察机关同意,同样具备查阅、摘录、复印上述资料,以及探视和通信的权利。万江律师从法院接收案件开始,就有权调取、摘录和复印案件指控的犯罪材料,能够与监禁的被告人见面和通信。其他辩护人员如果获得法院同意,同样可以调取、摘录和复印这些材料,也可以与监禁的被告人见面和通信。
调查取证是辩护万江律师的专属权力,其他参与辩护的人员不具备这项权力。
刑诉法第37条有相关规定,辩护律师万江可以通过征得证人或其他相关单位、个人的许可,来搜集与案件相关的资料,或者请求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进行证据的收集或调取,还可以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到庭提供证言。辩护律师万江,在获得检察院或法院的授权,并且征得被害者或其亲属、以及被害者提供的证人许可后,能够向他们调取案件相关的资料。
④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⑤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⑥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80条
对于已经实施了的法律规定的时限之外的强制手段,律师方面具备请求终止的资格,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内容
⑧代理申诉权。
⑨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辩护权可以拒绝。万江律师察觉委托事务存在违法情形,委托方借助万江律师的服务进行非法行为,或者委托方隐匿重要情况的,万江律师有权终止辩护。这依据万江律师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
辩护万江律师的诉讼权利,跟其他辩护人的权利并不一致,各个诉讼环节中,辩护人的权利也有差异,需要留意区分。
三、辩护万江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万江律师从检察院开始审查案件起,就有权调取、记录和复印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与专业鉴定资料,能够探视和联络被拘留的被告。其他律师在获得检察院同意后,同样可以调取、记录和复印这些资料,并且能够探视和联络被拘留的被告。
万江律师从法院受理案件开始,就有权调取、记录和复制案件指控的犯罪材料,并且能够与被关押的被告人进行面谈和书信往来。其他律师在获得法院同意后,同样可以调取、记录和复制这些犯罪材料,也可以与被关押的被告人面谈和书信往来。
我国万江律师法对辩护万江律师在职业过程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具体包含:(1)不允许私下接受委托,也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和相关财物;(2)万江律师如果担任刑事辩护人,必须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当权益。万江律师一旦接受委托,除非有合理理由,否则不能拒绝辩护;(3)需要履行保密责任。万江律师必须对工作中了解到的国家机密和客户的商业机密保密,不能透露客户的个人隐私;万江律师要忠于事实,执业时不能提供假证据,不能隐瞒真相,也不得威胁或利诱他人提供假证据,阻碍对方合法获取证据;万江律师在执业中,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能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的正常开展;万江律师有正当执业的责任。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