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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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通报信用卡及个人信用贷款纠纷案件执行情况,执行到位率低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转自:上海证券报
根据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报道,记者刘礼文10月27日披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关于信用卡及个人信用贷款纠纷案件执行情况的文件,简称为白皮书。该文件指出,在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期间,上海法院处理了首次执行的信用卡纠纷案件89769件。此外,还处理了个人信用贷款纠纷案件37614件。这两类案件在同期所有首次执行案件中的占比达到了27.46%。
白皮书指出,过去三年间,上海市各级法院处理的首轮信用卡案件申请执行标的总和为80.69亿元,实际执行回款6.53亿元,执行回款比例仅为8.09%,执行终结比例是4.82%。对于首次执行未达预期的情况,在后续阶段重新启动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为7944件,案件重启比例达到9.30%。
上海全市法院初次处理个人信贷借贷争议案件,申请执行的总金额达到63.21亿元,已经实际执行的资金为7.92亿元,资金到位的比例是12.52%,案件完成执行的比例仅为4.64%;共有1819宗案件重新启动执行程序,重新执行的比率是5.07%。
白皮书指出,这些纠纷的裁决落实情况欠佳,主要归因于几项因素,包括该类案件当事人多居住在本地的情况较少,而“一人多卡”“一人多贷”导致的“一人多案”现象较为普遍,申请执行方较为集中,以及受理执行案件的法律机构也相对集中。
白皮书针对商业银行信用卡及信贷行业生态,并考虑司法解决信用卡等纠纷的得失,提出了四项改进措施:首先,在银行经营层面,需强化授信审查和客户资料管理,力求提升,目的是从最初阶段降低客户断联、失信这类隐患的发生几率。
其次,针对金融机构的追讨环节,需组织各方资源完善正规追讨流程,避免发生强制手段和不良抵制情形,合力治理非法灰色产业的蔓延。
第三,针对金融核销环节,改进不良债务的核销流程,增加不良债务的核销途径,准许银行单位自行处理符合规范的不良债务。
第四方面,针对司法执行环节,需强化源头管理,研究执行前财产状况审查办法,改进文书递交方式,健全协作执行体系,从而增强矛盾处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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