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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宗个人执转破案件审结!为个人破产制度改革提供新思路

时间:2025-08-20 00:0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深圳新闻网2025年5月12日发布消息,深圳特区报记者林清容与通讯员司新宣联合报道,从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方面了解,近期全国首个个人破产程序转普通破产案件已经完成审理,市破产管理署是相关机构。根据掌握的情况,运用强制执行程序过渡到破产程序,以往多见于企业作为欠债方的情况,此案开创了强制执行步骤和个人破产体系相互连接的全新模式,为个人破产制度改革的试验阶段带来了新的视角和范例。

虽负债140余万元但偿债积极

林某现年36岁,自2017年起,他因投资失利及为母亲求医,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逐渐深陷债务危机,所欠债务总额高达140余万元,因短期内无法偿还所有债务,林某遭到多家银行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银行账户遭到冻结,工资收入被强制扣留,生活一度十分艰难

办案期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资产查证手段,举行执行审理会议,进行实地走访核实,系统查明了林某债务的形成过程与具体情况,以及其信用记录,结果显示林某名下没有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

林某说明,他具备持续的经济进项,并且拥有相当不错的未来收益,他愿意竭尽全力来清偿债务万江律师,期望债主能够提供一些宽容和延迟处理。

市破产管理署有关人士表示,以往此类案件常因被执行人财务困难导致执行陷入困境,呈现“欠债者偿付能力不足、债权者难以获得清偿”的景象,即便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成效也十分有限,林某虽然身负多项执行案件,却拥有持续且可预见的收入来源,并且表现出主动还债的姿态

为打破当前困境,促成“执行不能”情形与个人破产程序的顺畅对接,市破产管理署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启动了个人“执转破”工作的试点项目,旨在为执行程序里那些确实困难但并无恶意拖欠的债务人,开辟一条依照法律进行债务减免的途径。

跨部门审查预防破产欺诈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林某出席了市破产管理署举办的自个人破产申请前咨询活动。相关人员协助林某系统整理了债权债务状况,同时分析其收支情形以及资产情况,在确保基本生活开销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引导林某草拟了能够有效执行的重整方案,旨在尽可能多清偿债务。

二零二四年岁末,林某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正式文书,请求将执行案件转交个人破产程序进行审理。

此案例里,破产案件审理、强制执行以及立案的法官们组建了跨部门联合审议小组,该小组关联立案、审判、执行以及破产的相关系统资料,预先开展财产状况探查、诚信度验证、信息公开等防范破产舞弊的举措,促使个人债务人的强制执行案件能够顺利转入破产程序。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听取申请执行人想法后,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相关条款,决定受理林某的破产重整请求,在二月又裁定通过了林某的重整方案,同时对林某所欠债务的总额实施了适当的变更。

依照整顿方案,林某须于五年内偿清调整后的债务总额一百万元零余元,整顿方案落实完成后,未予清偿的债务将依法予以豁免,此举既维护了债权人公平获偿的权益,也为债务人给予了经济复苏的契机。

林某会接受市破产管理署和破产管理人的监管东莞万江律师,依照重整计划行事,每个月要汇报个人收支情况,以及债务偿还的相关信息。

市破产管理署有关人士透露,这一案件首次证实了“执破融合”机制在个人破产案件中的适用性,有助于破解执行困境,减少司法系统投入。此外,这一案例还开创了政府部门与破产程序对接的新方式,充分展现了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在个人“执转破”案件中的识别和引导功能。通过探索,形成了平衡各方需求的债务处理方法,促进了个人债务争议处理更加迅速方便。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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