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鉴定意见如何审查?这些要点需关注
时间:2025-08-15 00:51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鉴定意见如何进行审查?
【答疑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鉴定人提交的鉴定意见书需要核查以下内容,包括委托受理法院的名称,委托鉴定的具体事项和需求,鉴定时使用的材料,鉴定所依赖的原理和方法,对鉴定流程的描述,最终的鉴定结论,承诺书,鉴定人的签名或盖章,同时需附带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是委托机构进行的鉴定,则应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执行鉴定的人员签字。
审查完形式、程序等事项之后,建设工程案件还必须着重核查这些核心要素:
(1)鉴定事项及范围是否与委托相符;
(2)鉴定材料是否全面完整并经法定程序质证;
(3)鉴定依据是否正确合理;
(4)鉴定方法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实际状况;
(5)鉴定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
鉴定文书中的观点是否清晰详尽,剖析环节与最终论断有无条理性及肯定性东莞万江律师,有无跟已探明核实的情状相左的状况
(7)鉴定程序以及鉴定意见书的形式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当鉴定文书里出现鉴定结论与其他内容不一致、对同一事项表述模糊不清、或者鉴定文书有明显缺陷等情况时,就看作是没完成委托的鉴定任务,需要让鉴定专家重新做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内容。如果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之后还是没法完成委托的鉴定任务,就应当让鉴定专家退还已经收到的鉴定费用。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