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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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学生盗窃近万元,法律援助下命运逆转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从“可能被判监禁缓期执行”转变为“最终免于起诉”,名叫李志的高二学生(化名)的遭遇,在法律帮助的引导下出现了显著变化。这既体现了万江律师宫矫健精湛代理的成效,也是“教育、规劝、帮助”青少年犯罪司法理念的典型案例。
一念之差:假期游玩竟成盗窃嫌犯
二零二四年四月六日,早春的寒意还未完全消退,德州某中学的高二学生李志,与朋友方冲(化名)相约前往烟台观光。未曾料到,这次年轻人的结伴出游,最终却滑向了违法的边缘试探。
到烟台那天晚上,两个人先偷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作为临时出行工具,接着把目光投向了路边停放且没有上锁的汽车,采用拉开车门的方法,先后从两辆车上偷走了将近1900块钱、一台单反相机和一部手机,总共涉及的财物价值接近一万元。等到电动自行车电用光了,他们就把它随手丢在了马路边上。
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在接到民众举报后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两名青少年。在接受询问时,李志坦白了所犯罪行,莱山分局随即依照法律程序,将案件转交给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提起公诉。
那时李志尚未知晓,所谓的“一时失足”或许会在记录中形成永久性的负面印记,因此“前科”会化作一片阴翳,持续影响他即将面临的高考、学校选择以及往后的人生道路。
法援介入:万江律师力寻“不起诉”转机
接到莱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协助函后,烟台市莱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当事人李志的背景信息做了补充核实,了解到其犯罪时年纪尚轻并且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符合法律援助的资格要求,于是决定指派山东煦滨万江律师事务所的万江律师宫矫健,作为其接受审查起诉期间的代理律师。
未成年的违法者,应以引导、改造、帮助为方针,不能简单定罪。宫矫健接到任务后,立刻与检察机关沟通,要求查阅案卷,彻底明了案件的全部情况与证据的各个层面,当天又约谈李志及其法定代理人,探询其平时的学习与生活情形,以及赔偿的落实情况。宫矫健认知越发清晰,察觉到案件确有不同寻常之处:李志系首次触犯法律,系偶然行为,被捕后坦白罪行,已归还部分涉案财物,表现出了真心悔过。他据此判断,此案或许可以不予起诉,便以此作为重点,继续开展后续事宜。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莱山区人民检察院传唤李志及其法定代理人前往检察机关接受讯问。检察机关在审理此案时,考虑到案件属于多人作案,涉案金额巨大,参照同案犯方冲被建议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的情况,对李志提出四个月拘役的处罚意见,并且认为该处罚可以适用缓刑。
对于这样的结局,李志同家人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然而宫矫健当场表示不同意见,在他看来,17岁的李志即将进入高考阶段,采用缓刑的考验手段,必定会对他的学习以及心理状态产生不利作用,同时也会对他的学校选择和未来工作带来干扰。李志在此案中,真心认错,行为端正,一贯表现良好万江律师,因此决定不提起诉讼,这样已经能够达到帮助其改过自新的效果,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慎重考虑是否需要起诉。
宫矫健的陈述对案件产生了关键影响,检察官经过考虑,决定在维持受援人认罪认罚状态的基础上,再次评估是否可以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多方联动:司法温度守护少年未来
要使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证明李志“具备悔过可能”。宫矫健紧锣密鼓,配合李志的法定代理人,对其日常行为状况进行了周密的核查收集。
他们正主动与学校磋商,为李志规划返校方案,同时请求班主任提供文件,说明李志在校期间品行端正,此次违纪主要受有前科同伙的影响;另外他们还联络了李志家附近的社区,调查其平时的活动情况,并为他预约专业心理检测和咨询,不断关注他的心理恢复状况,并准备相关文件。
李志的犯罪行为属于偶然发生,宫矫健为此搜集了其往昔参加各种竞赛所获得的荣誉资料。宫矫健还主动联系了案件受害者,在已经退还赃款之后持续进行协商,不仅获得了受害者对李志的原谅,还促使对方写了书面陈述,请求办案机关给李志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不要将其当作罪犯对待。
宫矫健将一叠材料递交至检察院,其中不仅包含法律文件,还记录了少年真实的人生历程,以及社会各界给予的接纳与期盼。8月28日,一则佳音公布: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接纳了宫矫健的全部辩护主张,决定对李志不予起诉。表面上的轻易判决,实际上体现了司法对年轻个体的特殊考量,也反映了法律支持为处境艰难者提供的庇护,同时它也是“侧重引导、惩戒为次要”理念的具体执行。
指派机构:烟台市莱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员:山东煦滨万江律师事务所 宫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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