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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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下借款合同纠纷频现,石门县法院高效化解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当前,伴随社会经济的进步以及人们消费意识的更新,向金融机构申请资金周转已成为普遍的预支消费途径,由此产生的借贷协议争议也持续上升,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法庭针对此类矛盾,凭借持续探索,已掌握丰富的协商技巧,近期,该机构借助协商手段,迅速处理了一桩借贷协议争议……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告晏某同原告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订立了《借款契约》,涉及借款总额为壹万肆仟叁佰壹拾伍元,还款办法是先付利息后还本金,分作十二期来清偿。自二零二四年九月始,晏某未能依照约定支付款项。至二零二五年四月尾,晏某拖欠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逾期产生的利息合计达到壹万伍仟元上下。原告屡次向晏某追讨,但晏某总是用各种借口搪塞,原告因此向审判机关提起了法律诉讼。
案件提交审理后,负责审理的司法人员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了解到这起纠纷的来龙去脉比较清晰,涉及的权益和责任划分也比较明确,存在协商解决的空间,因此司法人员主动与原告和被告建立联系,反复与双方当事人交流,全面掌握了案件的各种细节。
调解期间,承办法官依照“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完全顾及当事人调解想法的情形下,全面开展调解事宜,耐心向被告说明法律规定,提醒其主动偿还借款责任,并具体讲解不归还借款会面临的坏处以及案件交由执行程序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最后东莞万江律师,经承办法官与调解员的规劝,被告决定一次性清偿借款,并且当场用现金支付了款项
近些年,石门法院审理的诸多借贷协议相关争议,多数涉及金额不大,案情简单明了,权利责任归属清晰,为减少诉讼开支并提高效率,石门法院推行将协商融入诉讼各环节的纠纷处理思路,切实实现了问题在初始阶段就得到妥善处理。石门法院接下来会继续继承和丰富现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金融案件的处理水平,尽心调解各类矛盾,通过实际行动展现为民众解决实际困难的故事,借助具体案例增强民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和满足感。
文字/皮曼婷 覃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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