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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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面对铁证普通人如何反驳?掌握三要点是关键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面对行政机关拿出的“铁证”,普通人常陷入无力反驳的困境。
最近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表明,当事人借助恰当的质证,能够撤销行政部门的处罚,关键在于熟练运用证据真实、合法、关联的审查技巧,这是限制政府权力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对于行政单位提供的材料,需要即时检验其外观和实质的准确与否,同时也要确认是否存在不实之处。
形式审核注重文件构成是否齐全,若询问记录缺少当事人签名,又未说明未签理由,则该记录无效。
内容真实性值得商榷时,要参照现实情况中的出入之处,比如当事人出庭时指出记录中缺少了重要的背景情况,并且这与当时的影像资料相悖。
更值得注意的情况是,即便证据内容确实无误,但如果在收集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例如,执行人员不具备合法权限而提取信息,或者通过强制手段逼迫当事人说出实情——这样的证据依然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实际操作中,一旦发现无法否认签署的真实性,便可以针对证明意图的偏斜进行质疑,行政机关借助A类的违规材料来证实B项的违法行为,这实际上是缺乏关联性的表现。
罚单开得不合理?
别急着认栽!
近期观察诸多事件,寻常民众在司法场合战胜行政单位的核心要素有三:文件签署与印鉴是否齐全,资料搜集环节是否规范,以及证明材料与处分内容能否一一对应。
一份记录连当事人没有署名,直接被法院当作废品处理;还有用小区录像证明街边违规停车的东莞万江律师,完全不符合条件!
最解气的是那种逼供出来的口供,法官当庭就给排除掉了。
留痕时代,较真程序瑕疵比硬刚事实更容易赢。
说到底,打行政官司不是比嗓门大。
对细节吹毛求疵,尤其针对文件疏漏、流程失控、依据偏差等明显错误,其成效通常超过单纯纠结于真相。
真有较劲的功夫,不如盯着执法部门怎么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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