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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在哪查?这些方式要知道!还有传票及政府信息公开要点

时间:2025-08-04 21:0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法院的公告是送达法律文书的一种方式,可以在以下地方查:

直接前往受案法院的公告信息栏进行查阅,亦或访问受案法院的官方网站万江律师,查看是否存在公告信息。

2、登录“法院公告网”,查阅公告信息;

3、在“人民法院报”和“人民法院网”查阅公告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内容,都包含哪些

政府主要通过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易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发布公开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则会按照申请者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应的形式提供。

政府部门可依据实际需求,设置公共查阅区、资料索取站点、信息公布栏以及电子信息显示屏等场所和设备,以便公开政府资讯。

二、法院传票会不会寄给家属?

不会。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

留置送达这一做法,意味着在受送达人没有合理理由拒绝接收诉讼文件的情况下,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将诉讼文件放置于受送达人的居住地,从而使得送达行为具备法律上的效力。

在受诉法院直接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件遇到实际困难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完成送达任务。

邮寄投递,即指法院将需送达的文件通过邮政系统以挂号信的形式,寄送给接收文书的当事人。

转交送达系指法院将诉讼文件递交给受送达人的工作单位或所属部队,由其代为接收并转递给受送达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转交送达包括以下三种情形:若受送达人系军人,则由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负责转交;若受送达人正被监禁,则由其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进行转交;若受送达人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则由其劳动教养单位负责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或单位在接到诉讼文件后,应即刻要求受送达人进行签收,并以受送达人于送达回证上所签署的时间点作为正式的送达日。

公告已送达。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进行送达,法院有权在公告栏或受送达人曾经的居住地张贴公告,亦或是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将诉讼文件向公众展示。经过一段规定的时间后,该公告将具有送达的法律效力。

三、被告缺席法院会如何判

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亦需遵循法定途径和流程,向未出席的一方当事人公布判决结果并交付判决文书。若缺席当事人去向不明且无人代收,或采用其他途径均无法成功送达,法院可在公告栏、当事人原居住地张贴公告,亦可在报纸上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判决文书已送达。若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相关当事人应于公告期限届满后,在接下来的15天时间里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其副本;若超过此期限,判决即刻生效,并具备强制执行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若受送达人去向不明,或采用本节所述的其他送达手段均告无效,则应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东莞万江律师,满六十日即视为已成功送达。对于公告送达的情况,必须在案卷中详细记录其具体原因及整个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确指出,公告送达可通过在法院公告栏及受送达人居住地张贴公告,或通过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公告来实现。公告送达的具体日期以公告张贴或发布的最晚时间为准。若对公告送达有特定要求,则必须依照规定执行。公告期限届满后,即视为已成功送达。在送达人的居住地张贴公告时,法院需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手段,对张贴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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