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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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例破坏金长城本体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公开审判,审理了河北省首起因破坏金长城本体而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记者李雯和通讯员焦明珠、李志辉共同报道。
在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的起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内容后,随即向法庭展示了多张航拍图像。这些图像揭示,位于康保县李家地镇的著名金长城遗址保护区内,原本连续的夯土墙体被几条突起的沟壑所切断,遗址西南角的马面部分暴露出了新近形成的土石断面。经过司法鉴定,这一始建于金朝的军事防御设施已遭受了无法修复的损害。
2020年6月4日至5日,李某被告为了拓宽农田边界东莞万江律师,雇佣挖掘机在长城主体及其保护区内连续挖掘了八段防牧沟。检察官提供的现场勘查记录表明,这些沟槽的最深处达到了1.5米,其中某些段落甚至直接穿过了长城的基座,挖掘出来的土方被违规地堆放在文物本体之上。经过河北省文物专家的评估,这一行为对长城的历史风貌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2021年10月,康保县人民法院依据故意损毁文物罪对李某作出判决,责令其缴纳罚金5万元。然而,该刑事判决并未提及文物修复的相关责任。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受损的长城段落急需进行专业的修复工作。因此,检察机关随即启动了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并要求李某对已遭破坏的长城本体负责进行修复,并赔偿相应的修复和勘查费用。
法庭上,双方围绕金长城的损害状况及修复成本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论。审判庭安排双方进行证据的互换与核实,全面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护,并对争议点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法律阐释和道理阐明,李某深刻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主动承担了赔偿责任。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初步的调解共识。
张家口一带的长城文化遗产十分丰厚,但遗憾的是,对长城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的破坏行为却屡见不鲜。在此背景下,张家口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责,采取最严厉的司法手段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有效阻止了此类破坏行为的扩散。同时,我们严格遵循恢复性生态司法的原则,坚定地实行保护、发展与环境治理的平衡,实施打击犯罪与生态保护的同步推进,以及防治污染与生态修复的双管齐下。秉持终局止争的理念,推动纠纷在流域范围内的全面治理,实现一揽子问题的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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