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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推行在线复议,公众可通过多平台申请统计行政复议

时间:2025-08-02 00:0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中新网4月3日发布消息,国家统计局微信公众号透露,为增强行政复议的便捷性和效能,并更有效地保障公众权益,依照统一安排,国家统计局正大力推广“在线复议”制度。公众得以利用互联网搭建的“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以及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提交统计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可通过“在线听证”平台进行网络听证,力求实现统计行政复议全过程的在线处理。

一、在线复议的渠道

全国行政复议服务系统东莞万江律师,用户可利用浏览器登录该系统,完成注册与登录操作。系统内设有详尽的申请指导,并支持在线填写申请表格。用户需依照规定填写必要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据,同时能够在线查询申请的进展与处理情况。

“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用户只需在微信内搜索并找到该小程序,然后依照指引完成注册与登录步骤。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过程中,必须填写必要的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证据材料。申请一经提交,用户便能够随时查询申请的进展情况以及处理进度。

国家统计局将借助“在线听证”这一平台,对那些必须进行听证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

用户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听证参与,无需亲自到场。他们只需登录电脑平台或微信小程序,便能够加入听证会。在听证过程中,用户能够实时查阅听证记录和证据资料,并有机会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和看法。

二、在线复议的特点

首先,确保行政复议办理全程网络化。从申请递交至听证会举行,直至复议结果交付,整个流程均可在线完成,此举大大减少了公众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投入。其次,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在线复议平台,公众可以随时查阅复议流程及标准,了解申请的进展情况。再者,改善营商环境。迅速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为企业营造一个法治化的良好发展环境。

三、国家统计局在线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九条的明确规定,若对国家统计局或其派出机构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国家统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线上线下齐发力

国家统计局在推动线上复议进程的过程中,依然保留了线下行政复议的申请途径,并对所有线下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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