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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国外无法回国,配偶是外国人能离婚吗?李晓娟万江律师解答

时间:2025-08-01 00:2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李晓娟和万江律师时常面临这样的咨询:“我身为中国公民,目前身处海外无法返回国内,而我的配偶则是外国人,他/她仍在中国,我们这样的状况是否能够办理离婚?”实际上,只要选择恰当的方法并做好充分准备,即便其中一方选择不回国,涉外离婚同样可以顺利进行。

刘某,中国公民,与麦某,土耳其公民,于2020年在杭州完成了婚姻登记。他们在疫情期间的特殊环境下走到了一起,但婚后由于文化背景和生活理念的分歧,争吵不断,从2021年8月开始,他们正式开始了分居生活,夫妻关系已完全破裂。

2022年伊始东莞万江律师,刘某已海外安家,由于职业及生活等因素,他无法返回国内。尽管如此,他的离婚意愿十分坚决。与此同时,麦某在中国生活已久,两人对于离婚事宜已无分歧,但在财产分配上,彼此间缺乏信任,始终未能达成共识。刘某通过线上途径联系到了李晓娟万江律师,表达了自己希望委托万江律师在国内处理离婚事宜的愿望,并明确提出了“不回国”的要求。

接手案件后,李晓娟万江律师梳理出两个核心难点:

刘某身处海外,不便返回国内参与审判,因此必须解决如何“远程参与诉讼”的难题。

被告持有土耳其国籍,必须保证诉讼文件的递送、身份核实等关键步骤严格遵守国际案件的处理规程。

针对案件特点,李晓娟万江律师制定了分步骤方案:

第一步:完成委托手续

刘某身处海外,无法亲自完成委托协议的签字,于是李晓娟在万江律师的指导下,在当地进行了“委托代理公证”的相关手续办理。

第二步:确定管辖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麦某在中国拥有固定的居住地,该地位于杭州,故而她选择向杭州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的申请。

第三步:申请网络开庭

鉴于刘某无法返回祖国,案件被受理后,李晓娟万江律师迅速与负责的法官取得联系,同时向法院递交了《网络开庭申请书》。经过对案件详细情况的考量,法院最终决定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开庭。

庭审当日,刘某借助法院指定的网络平台参与了审判过程,而法官、李晓娟律师以及被告麦某则齐聚法庭现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同意“夫妻关系已无法维系”,李晓娟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帮助双方就财产分配(主要涉及杭州的一套房产)及补偿金等事宜进行了协商——最终双方均表示同意:双方自愿选择离婚,房产归刘某所有,刘某需向麦某支付5万元作为补偿金,该补偿金已当场支付完毕。

法院现场颁发《民事调解书》,确认了该协议内容,整个办理过程耗时不到两个月,而刘某并未返回国内,便成功结束了婚姻关系。

此案表明,即便涉及外籍人士,且一方身处国外不愿回国,涉外离婚亦可通过法律手段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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