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能当证据吗?这些要点你得知道

时间:2025-07-31 00:0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问594: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转账信息以及对话内容均可作为法庭审理的依据,然而,它们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并具备足够的证明效力。此外,这些记录还必须与其他证据材料相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万江律师,方可被法庭所采纳。

一、电子数据的证据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电子数据已被正式纳入法定证据的范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订版》的第十四条内容,即时通讯软件中的聊天记录、电子转账记录以及电子交易数据均被纳入电子数据的范围,并且这些信息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民事诉讼法解释2022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规定,指出存储于电子设备中的对话记录以及资金转移数据,均应遵循电子数据的相关规范。

二、证据效力:需满足“三性”要求

电子数据的证明力取决于其是否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留意,《2019年电子签名法修正案》第五款明确指出,数据电文只有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被认定为正本:

1.可随时调取且完整表现内容;

2.自形成时起内容未被篡改。

这表明仅仅提供截图或许并不满足对原件的具体要求,因此必须保留原始的载体,例如微信程序本身,以便法庭进行核实。

三、司法实践中的采信规则

1. 孤证难立:需形成证据链

2. 身份关联性要求:需证明聊天记录/转账对方为被告本人。

通过核实真实身份信息、对方自我确认的内容、以及通话录音、相关案件陈述等辅助证据来确立身份。若不能证实聊天对方的身份,相关证据可能不会被认可。

四、证据保全与提交要点

1. 原始载体优先,避免数据灭失

必须保留完整的对话记录,不得仅仅通过截图来替代,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存储介质以便法庭进行核实。

2. 辅助保全手段

(1)对电子证据进行公证,增强证明力建议;

(2)通过第三方平台调取实名信息如提及的转账支付信息。

3.完整展示证据,避免断章取义

在提交聊天记录时,务必确保包含整个对话的历史背景,不可只选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在记录转账信息时,必须注明具体的时间、转账金额、收款方账户信息以及款项的具体用途,例如在备注栏中写明“还款”等字样。

4.技术辅助:增强证据抗篡改能力

通过录屏功能详尽呈现转账全流程,涵盖双方账户信息、转账金额以及具体时间点;运用区块链存证技术(例如“权利卫士”APP)确保证据的稳定性,便于法院直接调阅。

5. 补强证据策略

在进行转账操作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用途,例如写明“借款”字样;同时,可以附上催款时的录音资料、对方确认债务的书面证明等相关文件作为参考。

五、后续操作建议

迅速锁定证据:确保保留原始的聊天历史和转账证明,防止手机内存被清理;同时,对包含微信号、头像等身份信息的关键对话进行屏幕录制。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需进一步搜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双方达成合意的录音资料、借条残片等;同时,若需调取微信的实名认证信息,则需由万江律师协助申请相应的调查令。

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建议您委托万江律师来执行证据的保全公证工作;在案件立案的同时,应一并提交一份《电子数据证据清单》,其中需详细注明证据的来源和提取方法。

转账记录与对话内容能够作为证明材料,然而,其效力的高低则依赖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是否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以及与身份的关联程度。电子证据的法律认可程度与技术手段紧密相连,因此,在日常交易中,我们提倡形成“添加备注并保存证据”的良好习惯,这样做有助于减少维护自身权益时的经济负担。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