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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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阳原县法院成功调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7月9日,阳原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的争议。经过法官的细致调解,被告主动承担了应负的赔偿责任,原告则选择撤回诉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
今年四月,李某不幸点燃了王某的车辆,致使该车遭受严重破坏。事故发生之后,李某提议在指定的维修地点修复车辆,但王某对李某所选维修点的维修质量表示怀疑,并对赔偿金额有不同看法,双方意见不合,最终诉诸法庭。
阳原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注意到双方争执的核心集中在赔偿金额的确定以及彼此间的情感冲突。原告王某主张维修费用至少需1.2万元,而被告李某则坚称仅需3000元即可。法官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出发万江律师,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疏导,向被告李某阐明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引导原告王某体谅被告李某的实际情况。
由于案件金额有限,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可能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故法官经深思熟虑后,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逐步弥合双方的心理鸿沟,最终促使被告李某自愿提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原告王某也表现出了愿意和解的意愿。
法官耐心地进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了共识,然而被告李某却提出需要时间来筹集赔偿款。次日,法官再次与李某取得联系,却发现李某已对调解方案表示反悔,他坚持车辆应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或者愿意承担更低的赔偿费用。遗憾的是,双方在维修点的选择上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无法形成统一的看法。
承办法官与被告李某进行了再次交流,向其阐述了解决纠纷的最优途径在于协商赔偿金额……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签署了调解协议。在协议中,被告李某承诺一次性向原告王某支付5500元赔偿金。作为回应,原告王某决定放弃其他所有诉求,并正式撤回诉讼。被告李某随即现场支付了赔偿金,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阳原法院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品牌,切实推进。坚持“调解为主、调解与判决相结合”的原则,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降低当事人诉讼费用,节约司法资源,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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