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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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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枫桥经验’,张掖创新调解法成效显著

时间:2025-07-11 00:2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潘映军

国家领导人指出,必须坚守并不断推进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恪守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妥善解决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紧密团结群众力量,将问题在基层予以解决,并在问题初现时即进行化解。张掖市坚定不移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引入并创新实施“四级七天”调解机制,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分级处理、及时解决和高效解决。这一举措使得村中琐事得以就地解决,镇上大事得以妥善处理,矛盾不上交,确保了社会稳定。在甘肃省平安建设及全省主动创稳工作的综合评估中,张掖市连续六年荣获“优秀”评价。

坚持在事发地解决矛盾,通过规范流程打造矛盾处理的分级筛选机制。坚守并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在于充分激发基层活力,有效解决民众的迫切需求和困扰。“四级七天”调解模式的关键在于明确层级和落实基层在矛盾调解中的职责,使乡镇(街道)成为矛盾排查和化解的主要阵地。我们将对矛盾纠纷调处流程进行科学分级,划分为四个不同层次,并逐一确立基层化解的职责。旨在确保7个工作日内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并建立起一套矛盾纠纷的分级过滤机制。我们着眼于“早”,动员全市1819名专职网格员进行常态化、全面化的排查工作,利用“陇情E通”手持终端进行纠纷的受理和登记,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次调解;若调解未能成功,则需上报至村调委会处理。聚焦于“熟悉”这一特点,以全市921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核心,凭借对人和地的熟悉优势,在短短两天内展开细致入微的劝导,有效遏制纠纷的萌芽;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则将情况上报至乡镇综合治理中心。集中力量在“联”字上,由67个乡镇(街道)的综治中心担任主导东莞万江律师,针对那些棘手且复杂的矛盾纠纷,启动了“中心吹哨、部门响应”的工作流程,整合了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治理力量,确保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调解;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则需上报乡镇(街道)的党委和政府。围绕“统一”原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全面承担起矛盾纠纷排查和解决的职责,设立专项工作小组,进行全面分析和分类处理,确保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调解和解决。通过这四个层级的工作,98%的矛盾纠纷在七个工作日内得以有效解决,实现了矛盾化解的及时性和问题处理的细致化。

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来提高矛盾冲突的解决质量和效率。制度构建夯实基础、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增强薄弱环节。“四级七天”调解法的创新实践,关键在于制度机制的相互配合。我们注重从源头上进行预防、采取多元化手段进行解决,致力于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化调解流程,汇聚工作力量,形成工作闭环,提高调解效果。同时,我们关注前沿防线,完善排查和报告的机制。严格执行每日排查、每周分析、每月研判的规定,动员基层网格员、治安户长、社区民警、情报信息员等各方力量,形成常态化的排查体系,以便及时发现并上报矛盾纠纷的潜在风险。对于现场调解未能奏效的情况,需立即填写登记表、移交表、民情报告单等“两表一单”,并逐级上报,确保全面排查和报告无遗漏。同时,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完善联动调解机制。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综治中心则统筹协调基层站所和相关部门,组建专门的调解小组。他们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讨分析,形成切实可行的调解策略。通过多元调解手段,推动问题的解决,并实现各方力量的联合协作,共同攻坚克难。同时,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完善案件包干调解机制。严格执行“四定三包”的责任制度——即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办理时限;负责调解处理、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加强案件督导,集中力量解决疑难积案,全程监控事务处理,确保每一起纠纷都有专人负责并得到妥善解决。同时,注重前瞻性治理,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每月对所辖区域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详尽分析,对风险等级进行评定,对整体形势进行深入研判,挖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改进的方法,并提出预防与化解的建议。对于排查中发现的潜在问题和趋势性苗头,会及时向上级党委政法委或乡镇(街道)党委进行汇报,并督促相关方面加强源头预防工作,确保能够全面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以防止问题的进一步扩大。

秉持人民至上原则,运用创新理念,我们致力于打造矛盾纠纷调处领域的特色品牌。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这是“枫桥经验”一贯坚守的价值理念。“四级七天”调解模式,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群众路线,通过创新思维推动问题解决。我们着眼于系统防范,以“四级七天”调解模式为核心,创新工作方式,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同时,我们通过创新“民情快递单”来感知民意,有效控制增量。明确民情责任区域,指派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的干部、网格工作人员、治安户长等担任“民情传递者”,针对社会焦点、群众难题等议题,整理“民情传递清单”,对搜集到的社会情况和民众意见进行分类,界定各类民情事项及民众需求的处理范围和完成期限,同时及时向民众通报处理结果,提高处理效率,防止矛盾冲突在萌芽阶段产生。促进“情理法调”的协同运作,缓解难题以减少问题存量。强调情感与道理的和谐统一,法律与调解的相互支持,实现情理相融、调解与普遍措施相结合,通过动用情感、以情感打动人心,用道理启迪、以道理说服人,用法律规范、以法律育人,以及用调解终结、以调解平息纷争的“四种途径”,打造逐步推进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机制,实现案件圆满解决、诉讼停止、群众满意的成效。联动“一心两员三所+”,聚力解纷“提质量”。基层一旦出现重大矛盾纠纷或移交至诉前的调解案件,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而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则承担起重点调处的职责。同时,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以及基层职能站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基层法庭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此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质量,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强化根基导向,运用系统思维加固矛盾调解工作的支撑。根基稳固,基层才能稳定。源自基层、在基层实践发展的“四级七天调解法”是我们坚持的强基导向,我们持续不懈地推动资源向基层倾斜、保障向基层倾斜,全力以赴确保矛盾排查与化解工作深入扎实进行。实战化运营综治中心,持续加大力度推动县级和乡镇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与实战化运行,显著增强综治中心在整合治理资源和力量方面的统筹能力,六个县(区)的综治中心均已实现“多中心融合、多窗口入驻”的目标,而八成乡镇(街道)的综治中心也成功与司法所实现了融合发展。常态建设着重于调解力量的强化,不断推进调解机构的构建,通过制定和发布相关文件,对人民调解及个案补贴工作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并指导各层级调解委员会进行日常运作。全力加强调解员团队的构建,特别关注在网格管理员、卸任的政法系统干部、退休教师、退伍军人以及社会工作者中选拔调解人才,对综治中心的调解员入驻实施严格管理,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并定期举办调解员能力与素质的培训活动。立体化深化宣传引导,全方位强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及调解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创新性地实施“线上与线下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案例说法”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调解的非对抗性、时效性、低成本、程序简便等优势,促使民众自发地将调解视为解决争议的首选途径。系统持续推动督查考核与奖惩相结合,乡镇(街道)积极创新稳定工作,完善督查考核奖惩体系,采取每月督促与年度考核并行的方式,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谈话提醒、表彰奖励等多种手段,严格执行奖惩规定,有效调动基层排查解决矛盾、推进主动维护稳定、构建更高层次平安张掖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作者为张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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