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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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附带民事诉讼条件及范围:何为人民受理范围?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解答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第八十八条明确指出:附带提起的民事诉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该规定明确了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其中,对附带民事诉讼的五个必要条件进行了详细阐述。前四个条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有争议,而第五个条件则尤为关键:究竟哪些情形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畴?
二、关于适用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的第一条内容,若受害者因犯罪行为导致人身权益受损并造成经济损失,或其财产因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受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然而,若受害者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寻求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将不予接受。针对此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受害者仅能就财产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针对精神损害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接受。
其次,导致受害者遭受物质损失的根本原因,只能是其人身权利遭受侵犯,或者是其财物遭到损毁。由于附带民事诉讼仅适用于物质损害的索赔,因此在此语境下提及的人身权利,仅限于身体权、健康权等具有物质属性的人身权利,并不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属于精神层面的人身权利;而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此类案例,便是因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损害赔偿争议。除了涉及人身伤害之外,对于财产遭受损毁的情况,同样可以启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然而,必须留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相关条款,若受害者的财产并非因损毁而是因被非法占有或处置,则不得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在《规定》的第五条中对此进行了详尽阐述:若犯罪分子非法占有或处置被害人财产,导致其遭受物质损失,人民应依法进行追缴或要求其退赔。在追缴或退赔过程中,这些情况可被纳入量刑考量。即便如此,若损失仍无法得到弥补,被害人有权向民事审判庭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也就是说,若被告人的行为仅限于非法占有或处置受害者的财物,而非对其财产造成损害万江律师,受害者仅能要求其进行赔偿。若赔偿无法实现,受害者便需另行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在日常生活中,盗窃、诈骗等案件便是此类情形的典型代表,受害者针对这类案件,无法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诸如蓄意破坏公共或私人财产的罪行、纵火等案件,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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