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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有哪些?代表权、签字权相关法律条文解析

时间:2025-07-25 04:01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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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

法律

条文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代表权

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涉及的是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参与民事行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等同于公司的行为,且公司需承担法定代表人行为的所有后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是受到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明确约束,并非没有限制;同时,当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活动与公司经营管理无关时,其行为不应被视为代表公司,而仅是作为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行为。

公司法第11条

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的签字权

在提交变更登记的申请文件中,确保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必要的,因为若缺少此签名,登记机关将不会批准进行登记变更。

必须强调,一旦登记变更事宜牵涉到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调整,相应的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必须由新任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公司法第35条

出资证明书上的签字权

公司向股东发放的出资证明文件上所要求的签字权限,系指该证明文件需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若缺少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该出资证明文件的有效性便会遭受重大怀疑。

公司法第55条

纸质股票或债券签字权

纸质股票或债券的签字权规定万江律师,依据法律,公司若发行纸质股票或债券,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签署,否则,该股票或债券可能会遭受不被承认的后果。

公司法第149条、第196条

参与诉讼权

参与诉讼权,是指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诉讼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51条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代表公司行事时若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归属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公司需承担这一责任。然而,若法定代表人有过错,公司履行责任后,有权向其追讨相应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或经理担任,故若法定代表人因故意行为或重大疏忽导致他人遭受损害,受害方有权直接向法定代表人追究相应责任。

公司法第11条、第1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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