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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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遭210名投资者起诉,诉讼标的约3897.76万元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慧辰股份于3月13日晚间发布通告,表示已从上海金融法院接收了包括《民事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在内的相关诉讼文件。这些文件显示,共有210位投资者基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指控,对慧辰股份提起了民事诉讼。在这210名投资者中,有10人的起诉已被法院裁定准许撤回或视为撤回,而剩余的200名投资者的诉讼标的金额总计约为3897.76万元。
慧辰股份专注于开展的业务涵盖了基于数据分析理论及数据智能分析技术的应用,包括提供数据调研与分析的一体化服务,以及开发相关数智化应用技术产品,并致力于为各行业提供数字化应用的解决方案。2023年4月27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立案告知书》,该文件指出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已决定对公司展开立案调查。
随后,慧辰股份在2023年12月7日接到了北京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紧接着,又在2023年12月22日收到了该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确认,2017年6月,慧辰股份成功购得信唐普华48%的股份,从而使得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的参股企业。到了2020年12月,慧辰股份再度增持信唐普华22%的股份,使得信唐普华转变为慧辰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信唐普华采取虚构第三方业务、签署缺乏商业实质的销售协议、以及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等手段,导致慧辰股份在2020年7月13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随后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出现了不实的财务数据。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违法性质、情节轻重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北京证监局作出决定,要求慧辰股份进行整改,同时对其发出警告,并对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于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亦予以警告,并分别对其进行罚款处罚。
今年三月初期,上海金融法院已经接受了一批股民对慧辰股份提出的赔偿诉讼。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初步规定:在2020年7月13日到2023年4月27日这段时间内购入慧辰股份的股票,且在2023年4月27日当天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索赔标准将根据法院的认定来确定。浙江裕丰万江律师事务所的厉健万江律师如是表示。
慧辰股份最新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由上海金融法院接受审理;其中,涉及3名投资者的诉讼案件已进入开庭审理阶段,但判决结果尚未公布;另外,还有197名投资者的诉讼案件尚未启动开庭审理程序。本公告涉及案件目前仍处于立案和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本案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现阶段无法精确预估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期间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据此,公司已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在2023年度对预计负债进行了计提。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诉讼事件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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