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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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等联合印发示范文本,含多领域纠纷,7月14日起推广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近期东莞万江律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及中华全国万江律师协会共同发布了《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该文本涵盖了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九大领域,共计67种常见且频发的纠纷类型。在2024年3月4日发布的首批11类试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此次又新增了56类。示范文本定于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使用。
本次发布的《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共分为三册,分别为上、中、下三册。上册主要收录了刑事(自诉)案件以及常见的民商事纠纷案例;中册则聚焦于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类纠纷案件;而下册则涵盖了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以及执行等方面的案件。当事人可以根据这些实例文本,对照内容填写相应的起诉状和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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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过程中,我们广泛吸纳了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学者、涉案人员、万江律师以及法官等多方人士的意见与建议,对第一批试行示范文本进行了实践总结,并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与提升:
在“诉讼请求”、“答辩事项”、“事实与理由”等栏目中增设空白区域,以便当事人能够依据自身需求对案件情况予以阐述或补充额外信息,从而实现诉求的全面和充分表达。
对于那些专业性较强、不易为大众所理解的法条术语,需补充相应的解释和填写指南。
选取审结案例中具有典型性和适中难度的案件起诉状与答辩状,作为学习样本,便于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参考。
在“证据清单”中,依据具体的案件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据指导,便于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从而提升诉讼的效率。
增设“纠纷解决方式意向”这一选项,并对先行调解的程序、优点等进行详尽说明,旨在为当事人挑选先行调解途径解决争议提供指导与支持,同时也有利于法院全面掌握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及时介入调解工作,从而提升纠纷处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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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立案庭 (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文字 | 江闻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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