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交通事故赔偿门道多?这些隐藏要点需注意,快避坑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事宜错综复杂,让人难以捉摸,往往有人被私下诱导签署私下和解协议,结果发现诸多项目未获赔偿,且未预留后续治疗费用。今日,小律将揭示理赔过程中的“隐秘途径”,提醒大家谨防陷阱!
拒赔部分医疗费
保险公司往往以部分医疗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畴内为由,要求减少10%-20%的赔偿金额,对于医保外的药品费用。然而,法律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在医疗费用赔偿方面,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治疗的基本需求。此外,保险公司还经常对治疗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并要求受害者提供证据证明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此,小律要明确告知大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举证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伤者只需提供合理的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
故意遗漏赔偿项目
事故赔偿内容涵盖: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饮食开销、因事故造成的误工损失、护理费用、营养补给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部分保险公司往往利用受害者在事故处理方面的不熟悉,导致遗漏了部分应得的赔偿项目。
误工期、护理期仅计算到出院时止
误工期与护理期限需依据具体受伤状况来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指派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而并非仅以出院时间为准(鉴定结论往往大大超过了住院时长)。
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
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指出:若受害者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误工费用的计算应依据其收入实际减少的部分;对于那些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其误工费用应依据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估算;若受害者无法提供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证明,则可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对于无固定收入按日结算的情况,比如在建筑行业工作,安徽地区的误工费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建筑业的平均工资,即87698元/年,这样算下来,每天的误工费大约是240元。
拒付伤残鉴定费用、车辆损失评估费等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明确指出,在查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成因以及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必要且合理的开支,均应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
因此,针对确认伤害程度或评估车辆损害所发生的开支,构成必要的开销,理应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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