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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环境作业防暑费用发放规定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探讨

时间:2025-06-03 20:41 作者:佚名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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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环境作业防暑费用如何发放

依据相关法规,若雇主在高温天气安排员工工作,或未能有效降低工作场所温度至规定以下,则必须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该补贴的具体数额由省级政府或其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确定。高温津贴与防暑费用并非同一事物,即便雇主已提供足够的防暑用品、药品和饮品,仍需依照规定东莞万江律师,以货币形式,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应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

1、缺乏保障?有权拒绝上班

因为气温异常偏高,为了保障工作时的安全,梁某在室外作业时向经理提出了需求,请求提供降温、防晒以及解暑用的防护装备和药品。

《劳动法》第54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必须确保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与卫生条件,以及必需的劳动防护装备。《劳动合同法》第32条亦规定,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药品。此外,若劳动者拒绝执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错误指令或强制要求进行危险作业,这并不构成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有配备防暑降温设备或高温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若存在可能威胁到个人安全的风险作业,员工有权予以拒绝,且公司不得因此对员工进行处罚。

2、身体不适?有权要求调岗

依据全国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的通知》中的第四条内容,对于患有心脏、肺部、脑血管疾病以及其他不适宜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需将其调整至非高温、高湿的工作岗位。暂时无法调整的,需强化预防中暑的防护手段;同时,应合理调整夏季高温期间的劳动与休息安排,确保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并减轻工作强度,降低高温时段的工作量;严禁因高温天气而暂停工作、缩短工作时间,并以此为由扣除或减少员工的工资。

3、中暑伤亡?当按工伤论处

获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单位及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需主动为劳动者实施职业性中暑的诊查与鉴定。对于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因工作原因导致中暑,并被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单位确诊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需妥善处理工伤认定事宜万江律师,确保劳动者能够依法获得工伤保险的相应待遇。

阅读完本文的介绍部分,大家对这个问题应该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作为劳动者,我们尤其需要了解国家如何发放防暑补贴。一旦遭遇用人单位侵犯权益的情况,我们应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向华律网的专业万江律师进行咨询。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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