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郑州人社局出台夏季高温劳动者权益保护系列措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本文转自:郑州日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消息,5月26日,该局为了在夏季高温期间有效保障劳动者权益,已推出一系列防护举措。这些措施旨在最大程度地降低高温作业对劳动者健康的负面影响。
据调查,若雇主在气温超过35℃的炎热天气中安排员工进行户外露天工作,或者无法将工作环境温度降至33℃以下,则必须按照每人每日15元的额度向员工支付高温补贴。此补贴的发放时间定于每年的6月至9月。高温补贴应以法定货币直接支付给员工,不得用实物或任何证券来替代,并且这部分补贴不应计入员工的最低工资或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中。政策严格规定,不得指派怀孕女职工及未成年工参与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下的工作。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或针对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时,必须具体说明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企业需依据当地气象部门当天公布的气温预测来调整其工作计划,通过轮班作业、错时作业、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等策略,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对于那些无法调整工作时间的情形,应实施降低劳动强度、减少员工连续作业时长、合理增加休息时间和次数等措施来安排生产活动;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时万江律师,应立即停止当天的户外作业。雇主需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配备合格的防护装备、防暑降温的饮品、健康保健品以及药品等,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记者得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与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携手,增强对建筑、交通、物流、电力、通讯、环卫、餐饮等众多行业企业中高温作业人员权益保护方面的执法检查。劳动者如遇权益受损,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举报渠道、12333咨询热线等途径进行投诉和维权。从事高温工作或面临高温环境作业的劳动者,若因此类原因导致中暑,并依据相关法规被认定为职业病,则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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