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最新资讯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湖北一“老赖”获刑九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 (许嘉伦) 日前,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5年5月下旬,龚某的儿子龚小某(男,时年16岁)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载张某(男,时年16岁)等三人,骑行至某路段时,将路边横过公路的行人杜某(女,时年54岁)撞倒,后摩托车又撞到路边石头堆上,造成杜某十级伤残、张某八级伤残。后两受害人分别对龚小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龚某、黄某等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龚小某、龚某、黄某赔偿杜某72010.73元,赔偿张某43744.62元。诉讼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龚某等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赔偿义务。后杜某、张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依法向龚某等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等诉讼文书,龚某未向本院报告其财产情况。该院传唤龚某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并组织执行和解,龚某支付杜某5000元后,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
2016年5月16日,因龚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未报告有关财产情况,该院决定对龚某拘留十五日。又因龚某外出,该拘留决定暂时未能执行。同年6月20日,该院再次组织执行和解工作,龚某、黄某与杜某仍未达成协议。同年9月12日,该院对龚某实施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拘留执行完毕后,龚某仍拒不执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2017年1月6日,该院将龚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老河口市公安局。2017年6月2日,龚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老河口市公安局张集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龚某一家承包耕地约15.89亩,每年均收到国家惠农政策粮食直补等补助资金,并种植其兄弟耕地约26亩。2015年左右,其新建房屋三间三层,另有偏房两间。且龚某农闲务工每天约有100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