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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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拿驾照男子宴客豪饮过量身亡 同桌8人共赔18万
“假如喝酒后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其他共同喝酒人均构成民法中的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吕律师说。
但发生以下情况,共同喝酒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强迫性劝酒,要承担由劝酒引起的一切责任;清醒者未将醉酒者安全投递,如醉酒者失事共同喝酒人要承担责任;酒后驾车未劝阻,失事后同饮的人要承担责任;醉酒者泛起意外事故,酒宴召集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着名律师吕剑锋告诉记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酒量大小等有清醒的熟悉。喝酒者过量喝酒引发人身损害的,原则上责任应自负。
释疑:酒桌上不可忽视的法律风险
事后,经铁心桥司法所、派出所出头具名调解,终极6名教练员同意每人支付死者家属抚慰金2万元,死者所在公司和另一名同事支付3.15万元,共计15.15万元。
韩某的妻子以为,韩某的死与当天一起饮酒的同事、教练脱不了干系。她向当晚与韩某一起饮酒的8人提出,每人须赔偿10万元,共计赔付80万。但8人均以为该赔偿尺度太高。
据知情人透露,韩某平时就比较嗜酒,常常喝得烂醉。韩某家庭前提比较拮据。生前,他在南京一家农副产品公司打工,妻子在夫子庙一家小餐馆做服务员,家中还有7岁的女儿和5岁的儿子。
经法医中央解剖鉴定,韩某是喝酒过量而导致的酒精中毒死亡。
同饮8人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当时他意识就很恍惚,半夜还吐了一次。”据其妻子回忆,平时睡觉都会打呼噜的韩某,当天却格外平静。不放心的妻子打开灯一看,发现丈夫已经没有了呼吸。
当晚,韩某喝得玉山颓倒,其他人都是微醉。喝得东倒西歪的韩某被两名同事送回了家。
“我估算了下,他们几个人当晚一共喝了约六斤白酒。”据饭店工作职员回忆。
1月18日,为了庆祝自己顺利拿到驾照,在南京工作的徐州籍韩某,主动邀约平日关系不错的2名同事及3名驾校的教练,上饭店“搓一顿”。当时被邀请的3名教练同时又叫上了另外3名教练,最后连同韩某在内一共9人赴宴。
拿到驾照9人喝了6瓶白酒
韩某死后,家属向受邀一起饮酒的8名同事和驾校教练员,提出了高达80万元的索赔。后经南京雨花铁心桥司法所和当地派出所的调解,家属获得了总数15万元的赔偿。
法制网江苏频道讯 拿到驾照本是喜事,但在南京工作的45岁的韩某,在拿到驾照后邀朋友喝酒庆祝,却因豪饮过度中毒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