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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包工包料一口价想反悔 受托人违约被判赔偿

时间:2018-03-11  【转载】

案情梗概:向某因搞木材加工,需安装200千瓦高压电。胡某答应帮助向某安装所需的变压器,并提出包工包料费用共需36.5万元,并承诺三个月完工送电。在向某支付了定金等费用共计25万元后,胡某依约购买并安装变压器,但安装完毕后,胡某又要求向某再给付管线、电缆及电缆井施工、井盖等费用共计25.8万元,才可以通电使用。向某不同意增加费用,胡某此后也没有办理通电使用手续。双方因此闹至法院。


  法院判决:向某与胡某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胡某没有完成委托事项,已经违约,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法理阐释:本案中,双方协商约定,胡某购买、安装200千瓦变压器并在三个月期限内办理变压器安装及通电手续,向某支付36.5万元购买、安装变压器、办理通电手续费用,该协议内容属于委托安装及办理通电手续,双方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胡某没有按约定办理通电使用手续,且要求向某增加相关费用。对此,青秀区法院认为,由于双方就办理安装及通电的费用已经约定在先,办理通电必然包括相关管线、电缆及电缆井施工、井盖等施工内容,因此,胡某要求增加费用不符合双方约定,胡某没有在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胡某后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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