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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男子持刀刺死前妻情人 涉嫌故意伤害今日受审

时间:2017-08-14  【转载】

50岁的被告人吴国平与前妻离婚22年却一直生活在一起,在妻子情人金某醉酒持刀上门纠缠时,持刀刺扎金某胸口致其死亡。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对吴国平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国平与妻子冯某因工作问题于1994年协议离婚后仍共同生活。2015年下半年,冯某与被害人金某发展为情人关系。后因冯某提出结束交往,金某多次与冯某及吴国平发生争吵。2016年4月17日17时许,金某前往本市门头沟区吴国平与冯某居住地,要求带走冯某,并在楼道内对冯某殴打。吴国平为此与金某发生争吵,并持家中水果刀刺扎金某胸部,伤及右肺,致金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吴国平作案后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候,后被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国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被告人吴国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予以认可。其当庭陈述,自己1994年与妻子因工作原因离婚,但一直生活在一起,直到2015年他才知道妻子在外面交了一个男朋友,也就是本案被害人金某。

  “她(妻子)让金给打病了,后来还得了抑郁症。”吴国平表示,妻子已经流露出不愿与金某继续交往的意思,也跟金某明确表示过。但金某一直纠缠不休,还经常打电话、上门骚扰他和全家人,甚至以掐死二人的女儿相威胁。事发当天,金某再次来到二人家中,妻子冯某本想把金某劝走,却与金某厮打在了一起,金某还拿刀逼着冯某。

  “金某拿着刀子,我就回屋也拿着刀,对金某说你松开她,他就把我爱人扔在一边,我爱人就趟那儿不动了,然后他就冲过来,我退到我们家房门上,他拿着刀往我身上扑过来我也没有地方躲了,就拿刀扎过去。”被告人吴国平当庭陈述到。

  开庭过程中控辩双方主要围绕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有防卫的性质展开辩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故意伤害,其与金某持刀相向、互划属于互殴,在互殴过程中不具有防卫性质,应认定构成故意伤害。对此,辩护人则认为,被害人金某是醉酒后持刀来到被告人家中的,且还对被告人及其妻进行辱骂、殴打,声称要杀死被告人。在金某持刀扎向吴国平的情况下,吴国平拿水果刀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应认为防卫。

  另外,辩论阶段,公诉机关提出,被害人金某多次对吴国平进行骚扰,案发当天属于醉酒后闹事,对案件存在过错,而吴国平自动投案,在法庭能够如实供述,属于自首,因此建议对吴国平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吴国平表示,自己很后悔没有处理好这件事,给家人和死者家属带来影响,但也希望法庭能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他做出公平的判决。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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